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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安全办《全省开展“根除重大隐患、杜绝恶性火灾,确保冬防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09 生效日期: 2005-11-09
发布部门: 黑龙江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省农委直属单位: 
  现将《全省开展'根除重大隐患、杜绝恶性火灾,确保冬防安全'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注:委属各院校将冬季防火方案于11月20日前报省农委总务科(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人:于清水 
  电 话:0451-82622802 
  邮 箱:kanpofangxia@yahoo.com.cn 
 
 

省农委安全办 
二○○五年十一月九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根除重大隐患、杜绝恶性火灾,确保冬防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安发〔2005〕16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省开展'根除重大隐患、杜绝恶性火灾,确保冬防安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请将冬防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于2005年11月16日、12月30日和2006年1月30日、3月11日前分别上报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公安厅消防局,冬防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可随时上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全省开展'根除重大隐患、杜绝恶性火灾,确保冬防安全'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全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冬防期间组织开展'根除重大隐患、杜绝恶性火灾,确保冬防安全'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彻底根除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保持全省火灾形势平稳,确保我省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机遇期的消防安全,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建'平安龙江'、'和谐龙江'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牵头、公安主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千方百计消除种类火灾隐患,按期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年底之前在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全部销案;对冬季易发生火灾的单位、场所,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村、城乡结合部、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进行全面清查,彻底清除已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制定城镇消防规划的市、镇全部完成编制任务',实现'根除重大隐患、杜绝恶性火灾,确保冬防安全'的工作目标。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冬季防火期从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金省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会议要求,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冬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召开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冬季防火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火灾形势及消防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冬防方案,对冬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发动社会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在冬季防火期社会各单位和群众应注意的消防安全问题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注重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将在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主要媒体上进行跟踪报道,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检查、落实阶段(2005年11月16日至2006年2月28日)。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这个阶段,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探索建立具有地域特色的责任体系,始终保持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办整改的高压态势,坚决打赢围剿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战。要对冬季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组织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留后患。要切实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和居(村)民家庭和'六小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对弱势人员的看护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编制消防规划,力争在年底前编制完成,要把城镇旧区改造作为消防规划的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源头上消除严重危及城镇公共安全的隐患。 
  省政府在此期间将适时对各地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报告阶段(2006年3月1日至3月10日)。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冬防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将冬防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主要任务 
  冬防期间,各地要集中精力,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打攻坚战,啃硬骨头,彻底铲除重大火灾隐患。各地要坚决打好围剿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战,务求全胜。 
  一是各级政府领导要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亲自过问,亲自督办,确保年底之前完成整改销案任务;对于涉及到消防安全布局等一时难以解决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办法和措施,可以采取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增设消防设施、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的附属建筑等办法,逐步降低火灾隐患危险程度。 
  二是采取多种方法筹集整改资金,通过出让部分产权集资、通过银行贷款筹资、利用民间闲置资金等各种办法,筹集必要的整改资金。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必要时政府要出面帮助筹集资金。 
  三是要严格兑现奖惩。各地要建立责任、任务、奖惩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把解决重大火灾隐患问题作为衡量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与年终各项工作考评挂钩。省政府将在年底之前,对各地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完不成重大火灾隐患销案摘牌任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大火灾隐患拖延不改的单位,要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予以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对拒不履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物资储存场所;粮食和木材加工厂;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劳教所、监狱,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单位或场所。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留后患。冬防期间,各级政府要至少开展两次检查,各系统、行业每半月开展一次检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坚持每天进行巡查。要加强重点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相关预案,督促各单位落实值班、值宿制度,严格火电源管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对违反消防法法规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罚。 
  (三)切实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各县、乡(镇)要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教育、文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和驻村企业及各种经济组织都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兼)职防火员,制定防火公约。各地要针对农村柴草垛、林区样子城、林区与城镇结合部、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事故的特点,进一步加强柴草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农村易致灾部位的治理,加强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和农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要全面加强对居(村)民家庭和'六小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对弱势人员的看护责任。 
  (四)强力推进全省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按照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的要求,今年年末,全省31个设市城市、46个城关镇和28个重点镇必须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的编制、鉴定、审批。各地、各部门要把城镇旧区改造作为消防规划的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源头上消除严重危及城镇公共安全的隐患。各级各类消防队伍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人员在岗在位,要确保消防车辆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并针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作战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要时刻做好'打恶仗、打硬仗'的准备,加强灭火第一出动力量,力争打早、打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城市供水部门要加强城市消防水源的检查,确保水源充足。通信部门要加强通信线路维护,确保消防通信畅通。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树立稳定才能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要把维护消防安全稳定放在创建'平安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更高的背景下,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战略意义。要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保障全省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打持久战的信心与决心,充分认清消防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将'今天的火灾隐患,就是明天的灾难'的危机意识贯穿于具体工作之中,做到统筹兼顾,建立健全有效的机制和制度,既要保证经济发展,又要全力消除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探索建立具有地域特色的责任体系。各地要按照《消防法))和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逐步完善具有本地特色的责任制体系。要在加快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于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即使没有发生火灾事故的,也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各地要将经过实践检验、成熟有效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或规章,逐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彻底解决火灾隐患'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问题。 
  (三)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各级公安、消防、安全、工商、监察、文化、建设、旅游、规划、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起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各级监察部门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强督办。各级工商、文化、旅游等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要进行严格检查,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按照法律程序,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文化部门要依法收回相关证照,对旅游涉外饭店和星级宾馆,旅游部门要撤消其相应资格。各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工商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部门和组织,必须全面掌握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坚决消除工作死角。 
  (四)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彻底铲除火灾隐患。冬防期间,各地要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应当责令立即改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应当罚款的必须罚款,应当责令停产停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特别是对发现有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立即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进行整改。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违法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都要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坚决予以拘留处罚,增强执法的震慑力。 
  (五)继续扩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重点抓好'119'消防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发放《社区消防安全知识读本》、《农村消防安全知识读本》,使消防安全宣传真正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家庭。要培养社会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生产力'的观念,综合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和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投入,增强自防自救能力。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知识和初起火灾扑救方法,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要重点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农闲时节,组织村民学习消防常识。全省各地的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冬防工作,定期播发和刊登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违章、违法行为,为冬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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