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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19 生效日期: 2005-10-19
发布部门: 河北省
发布文号: 冀政函[2005]123号

 
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冀发改请示〔2005〕131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建立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 
  附件: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制度 
 
 
二○○五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研究拟订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政策措施,向省政府提出建议;协调解决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促和检查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物价局、省统计局、省林业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团省委共24个部门组成,省发展改革委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单位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同时抄报省政府。 
  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解决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沈小平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刘学库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勇 省教育厅副厅长 
  穆铁学 省科技厅副厅长 
  郭秀堂 省财政厅副厅长 
  史东升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梁 军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陈永久 省交通厅副厅长 
  梁建义 省水利厅副厅长 
  胡木强 省农业厅副厅长 
  仲继安 省商务厅副厅长 
  柳延华 省信息产业厅纪检组长 
  陈宝印 省国资委副主任 
  韩月朝 省国税局副局长 
  杨云和 省地税局助理巡视员 
  温福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 
  杨智明 省环保局副局长 
  何振虎 省广电局助理巡视员 
  毛宇山 省物价局副局长 
  张宝达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周立军 省统计局副局长 
  白顺江 省林业局副局长 
  石玉林 省法制办副主任 
  刘书为 省总工会副主席 
  王晓栋 团省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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