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建设部关于对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总承包公司建筑第八工程局装饰公司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问题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05 生效日期: 2002-04-05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办市[2002]2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建管局:
  经查,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过程中,将其代表工程之至一合肥市三孝口人行天桥工程的有关材料进行涂改,使工程合同额和开竣工时间与事实不符;中国建筑总承包公司在申请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过程中,将其代表工程之至一无锡商贸中心工程的建筑层数虚报31层(原为8层,谎报为39层);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装饰公司在申请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过程中,对其代表工程之至一徐州交警指挥中心工程伪造竣工验收证明及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印章。
  根据建设部《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建市[2002]40号)第  条的规定,建设部决定:对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总承包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装饰公司通报批评;不批准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不批准中国建筑总承包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不批准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装饰公司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2003年10月15日前不受理这3家企业上述资质等级的申请。
  目前,第三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工作已基本完成,第四批资质申报审查工作即将开始。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就位工作。对于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要按照建设部建市[2002]40号文的要求进行严肃处理,以保证资质就位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二年四月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2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