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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有关县(市)农业(畜牧、水产)局:
2005年,在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6年是极为关键的一年,为使全省认定认证工作更上一层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
1、省委省政府在2003年的2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用4-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目前,全省已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加上创建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规模还只占总量的40%多,有的行业甚至不足30%,要在2007年实现省委省政府的目标,2006年是关键的一年,任务十分艰巨。
2、全国人大在2005年10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草案)》进行第一审后,今年又列入了立法计划,如果进展顺利,上半年可望出台。"草案"明确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其它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保证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得销售;用于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并可以申请加贴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这对我省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工作既是动力,也是压力,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3、与江苏、浙江、辽宁和湖南兄弟省市比,无论是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还是产品认证工作,我省的差距都较大。2005年,我省的产地认定数不到江苏的20%,产品认证数也只有江苏的30%。
二、明确任务和目标
2006年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任务200个、目标300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任务150个、目标200个。
1、省厅各处室、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产地认定厅种植业处任务90个、目标145个,省蔬菜办任务35个、目标50个,省畜牧局任务45个、目标60个,省水产办任务30个、目标45个,厅市场信息处对产地认定任务负总责。
产品认证厅种植业处申报任务45个、目标60个,省蔬菜办申报任务35个、目标45个,省畜牧局申报任务45个、目标60个,省水产办申报任务25个、目标35个,省绿色食品办对产品认证任务负总责。
2、各市州和有关县市的工作目标
以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工作尚未达标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县市为重点,按照一个县市一类作物(产品)产地认定数不少于8个、认定规模不小于70%、认证产品不少于5个的标准确定(详见附表)。
三、实行项目挂钩,强化工作责任
按照"板块基地无害化"、"龙头企业无害化"、"农业项目实施区无害化"这一总体目标,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工作与农业项目特别是板块基地建设项目挂钩,板块基地县市要确保专项经费的5%用于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中检验检测等工作。2005年已列入种植业基地和水产板块建设项目的县市,其产地认定数未达到8个或产地认定规模未达到70%以上、产品认证数未达到5个以上的,以及列入板块建设项目的畜禽养殖小区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尚未开展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的,3月底前要完成组织申报工作;否则,在项目验收时不予通过。2006年下达板块建设项目的县市和企业,务必按上述要求完成任务。
四、加强现场检查和抽查抽检
对申报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申请人,要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和帮助申请人加强管理、完善措施。产地认定现场检查以市州为主、县市配合,相关质检机构参加,鼓励产地现场检查与环境检测抽样同时进行,厅相关处室和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同时,对已认定的产地,要按照5%的比例,由厅市场信息处会同厅种植业处、省蔬菜办、省畜牧局和省水产办,开展抽查抽检。对获证产品的抽查抽检,由省绿色食品办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安排组织开展。
为进一步做好产地环境检测工作,经有关单位申请、省厅组织资质审查认可、并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备案同意,决定新增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武汉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和黄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为产地环境检测机构,承担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任务,各申请人可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质检机构进行产地环境检测。
五、做好获证产地和产品的到期复查换证工作
今年7月份开始,我省2003年获证的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证书将陆续到期。为认真做好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复查换证工作,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连续性,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复查换证规范》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复查换证规范》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复查换证作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产地认定复查换证由申请人在证书期满前90天提出申请,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市州农业部门进行复审并组织现场核查、提出推荐意见和是否进行环境检测的建议,省厅负责全面审查、决定是否进行环境检测和审批、换证;对产地环境变化不大、质量控制措施较好、没有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原则上可免于环境抽样检测。
产品认证复查换证由申请人在证书期满前90天提出申请,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报部直分中心进行复审,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综合审查、组织专家终审和审批发证;已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可不再申请复查换证;鼓励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与产地认定复查换证结合进行。
附件:2006年各市(州)及重点县(市)认定认证目标分解表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2006年各市(州)及重点县(市)认定认证目标分解表
地区
产地认定(个)
产品认证(个)
重点县、市、区(第一批)
种植业
畜禽
水产
小计
种植业
畜禽
水产
小计
武汉市
18
5
5
28
9
5
5
19
黄陂水稻、新州油菜、江夏蔬菜
黄石市
8
2
3
13
4
3
2
9
城郊蔬菜、阳新水产
宜昌市
14
5
3
22
8
5
2
15
枝江水稻、当阳油菜,市直、枝江和宜都的畜禽
十堰市
15
3
1
19
8
3
1
12
竹溪、竹山茶叶,市直高山蔬菜,竹溪畜禽
襄樊市
20
5
2
27
11
5
2
18
南漳水稻,老河口梨、保康茶叶,襄阳、宜城畜禽
荆州市
24
4
6
34
12
4
4
20
洪湖、松滋水稻,监利、公安油菜,石首畜禽,江陵水产
荆门市
15
4
3
22
8
4
2
14
沙洋水稻,京山油菜,市直、京山畜禽
孝感市
20
7
6
33
11
5
5
21
安陆水稻,汉川油菜、蔬菜,大悟花生,孝昌、汉川、大悟、云梦畜禽,孝南水产
黄冈市
18
7
3
28
9
5
3
17
武穴水稻,红安花生,蕲春油菜,英山茶叶,黄州、英山、武穴、团风、罗田、浠水、黄梅畜禽
鄂州市
1
2
2
5
1
2
1
4
咸宁市
14
5
3
22
7
5
2
14
咸安水稻,赤壁茶叶,咸安、通城畜禽
恩施州
8
4
/
12
4
4
/
8
宣恩畜禽
随州市
8
3
1
12
4
5
1
10
广水蔬菜,曾都畜禽
仙桃市
8
1
2
11
4
1
1
6
仙桃油菜
天门市
1
/
2
3
2
/
1
3
潜江市
1
2
3
6
2
3
3
8
神农架
2
1
/
3
1
1
/
2
总计
195
60
45
300
105
60
35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