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信信字[2002]第12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依据《招标投标法》,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今年8月,建设部印发的《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建市[2002]214号)要求,于2003年底前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评标专家名册在全国联网,建成全国统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名册,实现资源共享,为招标人跨地区乃至在全国选择评标专家提供服务。为了了解各省目前评标专家库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并为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和开展做好准备,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委托我中心对各省评标专家库建立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表见附件)。请将调查表填好于十二月十日前寄回或传真至我中心。
联系电话:010-68347362 联系人:焦阳、耿珺
传 真:010-68394400
邮 编:100835
地 址:北京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信息中心信息部
附件:《调查表》
二○○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