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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关于做好“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表彰工作的通知》(妇维协字[2005]2号),为表彰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将于2006年1月评选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1000个,其中集体奖620个,个人奖380个。分配卫生部名额集体奖22个,个人奖14个。现将各地推荐的卫生系统候选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从2005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评选条件:在以下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建设,开展法制教育和舆论宣传,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工作,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按照“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评选条件,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卫生部“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人: 曹彬 联系电话:010-68792305
特此公告。
卫生部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候选集体名单
序号 推选单位 候选集体
1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怀柔区妇幼保健院
2 天津市卫生局 天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3 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卫生厅妇幼处
4 辽宁省卫生厅 辽宁省大连市卫生局
5 吉林省卫生厅 吉林省卫生厅
6 黑龙江省卫生厅 黑龙江省卫生厅
7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局
8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9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10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卫生厅基妇处
11 江西省卫生厅 江西省卫生厅妇社处
12 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卫生厅基妇处
13 湖北省卫生厅 湖北省卫生厅
14 湖南省卫生厅 湖南省浏阳市妇幼保健院
15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卫生厅
16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17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卫生厅基妇处
18 陕西省卫生厅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19 新疆卫生厅 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妇幼保健站
20 新疆兵团 新疆石河子妇幼保健院
21 卫生部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
22 卫生部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附件2:'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候选个人名单
序号 推选单位 姓 名 性别 候选个人所在单位
1 山西省卫生厅 郭湛英 女 山西省卫生厅妇社处
2 内蒙古卫生厅 李连荣 女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妇幼保健所
3 安徽省卫生厅 傅苏林 男 安徽省合肥市妇幼保健所
4 山东省卫生厅 王锡鲁 女 山东省妇幼保健所
5 广西卫生厅 陈树珍 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基妇处
6 海南省卫生厅 魏少萍 女 海南省卫生厅基妇处
7 重庆市卫生局 邹明 女 重庆市卫生局
8 贵州省卫生厅 吴如美 女 贵州省麻江县卫生局
9 西藏卫生厅 次仁卓玛 女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妇幼保健院
10 甘肃省卫生厅 曹义武 男 甘肃省卫生厅基妇处
11 青海省卫生厅 顾明珍 女 青海省西宁市妇幼保健中心
12 宁夏卫生厅 薛塞峰 女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
1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马静 女 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
14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王临虹 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