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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26 生效日期: 2006-06-26
发布部门: 河北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文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2006年4月18日-20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国家环保总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祝光耀同志代表总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作了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和总结讲话。这次会议对于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全面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环境保护实现历史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现将国家环保总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祝光耀同志《在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在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刊登,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中共河北省纪委驻省环保局纪律检查组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国家环保总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祝光耀在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2006年度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现在开始。下面,我代表总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就2005年的工作情况及2006年工作安排讲点意见和要求,请大家审议。
  一、2005年工作回顾
  2005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促进了环保队伍勤政廉政建设,为全面完成各项环保任务提供了政治保障。
  (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按照中央部署,各级环保部门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据统计,共组织专题报告会等教育活动3000余次,主要领导辅导讲课1800余人次。在教育活动中,各地把先进性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注重搞好"三个结合",即: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使《实施纲要》的组织实施贯穿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始终;把党风廉政教育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了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教育;把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与党员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了这两项教育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
  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廉政勤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总局和11个省市的300余名环保干部、监测和科研人员顾大局,讲奉献,全力以赴投入监测防控工作,历时40多天,不畏天寒地冻,奋战在松花江水污染防控第一线。后方的同志心系一线,夜以继日,积极发挥服务支持作用。全国上下"一盘棋",打了一场漂亮的水污染监测防控攻坚战。
  (二)以学习贯彻《实施纲要》为主线,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党中央发布《实施纲要》以来,各级环保部门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全面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和反腐败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普遍成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培训班、研讨会,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地结合实际,普遍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方案。总局党组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为4大类48项,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以规划司、人事司、污控司、环评司及有关单位为试点,启动了试点工作,先后在系统和机关组织了试点工作交流。江苏省环保厅史振华同志亲自调研,在反复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333工程",即教育抓"三律"(自律、纪律和法律)、制度抓"三头"(龙头、源头、人头)、监督抓"三力"(能力、威力和合力),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和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得到省纪委的充分肯定。黑龙江省环保局注重抓预防、抓源头,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全省环保系统无一名领导干部因廉洁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特定条件下做到这一点是很不容易的。
  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制度建设,普遍制定和完善了廉政制度。总局党组制定了《环保总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6项制度,颁布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和廉政规定》等一批重要制度,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渗透到环保各项重点业务领域,增强了源头治理、预防腐败的能力。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制定《廉政通告》制度,并发放《建设单位意见反馈表》,发动业主单位进行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廉政建设。
  (三)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2005年初,中纪委五次全会将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列入全国纠风的五个重点之一。会后,吴官正书记、曾培炎副总理、何勇同志等来到总局进行调研和检查工作,对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提出了明确要求。总局党组把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与监察部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了专项检查方案;联合六部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执法工作会议等进行专项动员部署。一年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32万人次,检查企业56万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7万件,结案1.8万件,其中取缔关闭污染企业2609家,责令停产治理企业2170家,限期治理企业4302家,行政处罚企业6254家。
  各级环保部门配合监察部门大力开展行政监察。监察部与总局联合发布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为查处国家公职人员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武器。两部门分管领导亲自挂牌督办案件9个;会同发改委、电监会重点督办了晋陕蒙宁跨界污染问题;总局重点督办了湘、渝、黔"锰三角"污染问题。辽宁河南江苏广西四川等省区环保部门与监察部门集中清理了一批基层政府制定的"企业安静日"、"零检查"、"零收费"等违法违规的"土政策"。一年来,各级环保部门向监察、工商、安监和司法部门移交移送涉嫌其他违法违规的环境污染案件240多起,依法依规处理有关责任人311人,有力地推动了环境执法工作。
  (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加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各级环保部门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继续推进环保"六项禁令"的落实。各地环保部门结合实际,细化了"六项禁令",采取知识竞答、板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了解"六项禁令"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进一步抓了行风评议工作。全系统行风评议工作逐步深化,行风建设整体水平有所提高。去年,各地聘请行风监督员17000余人,共开展行风评议活动1000余次,被评为群众满意的单位有579个,在当地行风评议中名列前六名的单位有250个。北京市环保局连续几年在全市政府系统政风行风测评中名列前茅,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辽宁省环保局通过省"民心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群众满意率达95%。三是进一步抓了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不少地方建立了行政审批大厅,开展"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有条件的单位实现了网上公开审批。深圳市环保局通过电子政务,加大了对审批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广东省环保局推行"阳光执法",防止人情执法、关系执法、金钱执法和以罚代法等问题,促进了政务公开。
  (五)以查办案件为手段,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2005年,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党员干部中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据统计,全年全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27500多件(次),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立案6200余件,受党纪政纪处分82人。总局党组查处了环科院原副院长夏青违反经济纪律案件,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国家审计署审计我局外资项目时发现的问题,总局党组十分重视,组成调查组,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不牢,"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自觉性不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有的单位廉政勤政工作还缺乏主动性、创造性,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还不完善,监督不到位;有的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以权谋私,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执法人员作风不端正,法纪意识不强,知法违法,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二、2006年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的第一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六次环保大会精神,推动环保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维护党的纪律,为环保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当前,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向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首要的任务就是要维护党的纪律。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环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环保事业新发展。
  一是深入贯彻"两办"通报精神,保证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在环保系统全面贯彻落实。2005年12月2日,中办、国办《关于处理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通报》指出,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前一段学习贯彻"两办"通报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充分认识中央这一决定的正确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用中央的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环保工作水平。要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维护中央权威,维护领导班子团结,严格执行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令行禁止,依法依规办事。
  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推进国务院《决定》的贯彻落实。《决定》是指导环保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其内涵和实质,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在保护和改善环境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新时期环保工作的三个转变、四方面工作和八项重大措施,立意深远,内涵丰富,思想性、理论性强,是对《决定》精神的进一步深化。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紧密围绕《决定》的学习贯彻,进一步完善环境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环境行政监察,切实履行好环境监督职能。《决定》明确规定,环保总局要会同监察部监督检查本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年向国务院作出报告。要加强环保工作效能监察,通过一年"一小考"、三年"一中考"、五年"一大考",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决定》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经与监察部商定,今年开始,将对省级政府、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决定》的情况分批开展检查。地方各级环保、监察部门也应参照这一做法,加强对《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行政监察,确保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落到实处。刚刚结束的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决定》的再动员、再部署,是环保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大会。大会总结了"十五"期间的环保工作,对"十一五"环保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对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环保系统的中心工作,就是要迅速传达、贯彻和落实好大会精神。环保系统党风廉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和推动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积极引导广大环保工作者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实干、创新、求进上突破,以积极向上的精神推动环保事业的新发展。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八荣八耻"重要论述,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今年1月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号召全党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坚决贯彻党章,切实维护党章。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的两次重要讲话,为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坚决贯彻。
  一是抓学习,掀起学习贯彻党章和"八荣八耻"重要论述的高潮。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学习党章和"八荣八耻"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领会其深刻内涵,把握其基本要求,指导好当前各项环保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引导党员干部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在学深学透、入心入脑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改进学习方法,采取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讲课、专家辅导等形式,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工作生活中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使党政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身体力行,努力成为学习党章的实践者、带头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和人格魅力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发展的文明风尚。
  二是抓整顿,着力提高队伍思想作风素质。当前,环保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要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环保干部队伍。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总局党组决定,5月和6月份,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将集中时间,以机关为重点,以自我教育为主,以各单位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用整风的精神深入开展思想作风整顿,全面推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业务五大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学好文件,查找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整边改,着力解决机关单位中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实、协调配合不够和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可根据各自实际,参照这一做法做出安排。
  三是抓激励,大力弘扬新时期中国环保精神。中央三部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强调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总结和宣传在学习践行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群体和先进个人,激励广大环保工作者积极向上,奋发进取,在全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去年底,在松花江水污染监测防控的特殊战役中,广大环保工作者以大无畏的气概、一往无前的精神,谱写了一曲"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动人凯歌,这就是新时期的中国环保精神。这种精神,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在要求。伟大的事业需要崇高的精神。总局党组决定,结合松花江水污染监测防控工作总结,五月份将举行松花江水污染监测防控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先进事迹、弘扬中国环保精神的高潮。近年来,各地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处置中,在重大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中,在综合管理、科研攻关、宣传教育等方面都涌现了不少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党章和"八荣八耻"重要论述学习中,我们要善于发现和总结这方面的先进事迹,用鲜活的典型丰富学习内涵,活跃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三)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去年是全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试点启动年,起步扎实,成效明显。在去年工作基础上,今年要抓住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个环节,坚持改革,标本兼治,在深化、提高上狠下功夫: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构筑"不愿为"的思想防线。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把法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开展岗位廉政培训。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环保廉政文化氛围。围绕廉政教育,总局党风廉政办公室倡导各单位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廉政书,观看一组警示教育片,听一堂专家讲座,写一篇廉政体会文章,组织一次廉政警言警句征集活动,有条件的地方举办一次廉政文化演唱会。要利用电子政务、手机短信、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促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楼院、进家庭,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构建"不愿为"的思想防线。
  二是深化制度建设,构筑"不能为"的保障机制。制度建设是一种根本性、基础性建设。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必须依靠制度保障。要用改革的精神,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对人、财、物、审批权的管理。要高度重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不健全的要进一步健全,不完善的要进一步完善,形成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廉政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总局在去年出台6项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要进一步抓好重点廉政制度建设,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年底前汇编成册,作为总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规范。各地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突出重点,系统配套,做到适用有效。要维护制度的权威,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宣传、检查监督,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真正使廉政法规制度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构筑"不能为"的工作机制。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不便为"的防范机制。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些单位发生腐败现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生贤同志在总局党组会上作了一个承诺,他的权力行驶到哪里,就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到哪里。这也代表了总局党组成员廉洁自律的决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做特殊党员、特殊干部。要拓宽监督渠道,实行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八小时以外监督,形成合力,搞好全方位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要以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为重点对象,以管钱、管物、管审批等部门为重点岗位,加强监督检查,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今年,总局要建外经大楼、监测大楼、安居工程等,总局党组要求建成"精品大楼、廉政大楼",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搞好招投标,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防发生问题。
  四是严肃惩处腐败,建立"不敢为"的惩治机制。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反之,惩治不力,预防也就软弱无力。要深入贯彻中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肃查处。任何人不论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格予以追究,决不允许有超越党纪政纪的特殊党员和特殊公务员。要拓宽信访渠道,整合信访资源,形成信访、纪检、监察、环监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教育、警示功能,运用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搞好整改,做到处理一案,教育一方。总局将对近年来环保系统发生的违纪案例进行选编,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做到警钟长鸣。各地要利用本地、本部门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努力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和治本功能。
  (四)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为加强工作的针对性,中纪委将今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为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总局党组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也进行了细化,提出了6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其中有3项任务是中纪委交总局办理的。一是牵头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行为。二是协助监察部围绕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等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协助监察部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这三项任务是今年环保系统行政监察的重点,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重点任务的完成。
  一是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今年,要继续会同监察部等部委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落实国务院《决定》为契机,以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重点,以环境执法、监察为手段,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要重点对污染饮用水源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违法排污企业、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行为开展环境执法和执法监察。要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彻底取缔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影响饮用水环境安全的企业,严格执行排污口规范管理制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和超总量排污行为;对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企业,要限期治理;对未作环评和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该停建的停建,该停产的停产;依法取缔关闭破坏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排除环境安全隐患。国务院领导批示,要用三年左右时间,持续开展以化工、冶炼等高污染行业为重点的环境安全大检查,对高危行业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力争使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高发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对于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立即整改、限期整改、搬迁改造等措施,分步消除隐患。总局将积极配合安监总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并建立强化环境安全监管的工作机制。要督促各级政府发布《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应急责任和应急措施。
  三是切实抓好《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监察部、环保总局已联合发布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处分方面的专门规章,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促进环境保护法法规的贯彻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当地监察部门,认真做好对《暂行规定》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学习《暂行规定》列入本部门的学法计划。各类环保执法培训中,都应安排《暂行办法》学习内容,分级抓好培训工作。要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暂行规定》,使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深入了解其主要精神、基本要求。要结合查处环境违法违纪案件,选择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普法,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各级环保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在全国环保系统掀起新一轮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热潮。环保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配合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五)认真贯彻国务院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
  前不久,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对政风行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环保政风行风建设,事关环保队伍的建设、行业的形象、环保新局面的开拓。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进一步抓紧抓好环保政风行风建设。
  深化行风评议。近两年,各地结合实际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要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工作力度,按照"进位、保先、争优"工作目标,实行分类指导。先进地区应继续努力,保持先进,不断巩固提高行风建设水平;一般地区要严格标准,勇于争先,力争跨入先进行列;后进地区要找准薄弱环节,完善内部管理,努力使行风建设上台阶、上水平。各单位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基础上,要着眼长远,制定和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下半年,总局将对行风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组织经验交流,以此推动行风评议工作不断深化提高。
  当前,各地对名目繁多的评比活动、研讨班、论坛等很有看法。总局、省级环保部门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评比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切实解决利用行政权力变相谋利的问题。
  深化"六项禁令"。"六项禁令"是全系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基本行为规范,是环保行风建设的根本遵循。在前两年试点启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今年应重点抓好巩固提高。要进一步深化"六项禁令"的宣传教育,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真正树立"守禁令、正纪律,树形象、正行风"的自律意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六项禁令"的配套制度、办法,细化管理,规范程序,严格监管;要以自我教育为主,深入开展"自查、自议、自评、自纠"活动,努力把"六项禁令"转化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要严明纪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和事,应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深化政务公开。不廉洁的问题往往发生于政务不公开、办事不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今年,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行"阳光工程",建设"阳光政府"。要按照行政许可科学化、民主化,行政审批公开、公平、公正和程序便民、高效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硬件、软件建设,不断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对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都应予以公开。要从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结果等事项,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今年,要继续做好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干部选拔任用、行政审批、资金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五公开"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全程办事代理制,以及"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等便民利民措施。总局新建审批大厅后,要进一步加强软件建设,使之真正成为环保总局政务公开的窗口。要总结和推广深圳市环保电子政务的经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高度重视,中办国办就此下发了文件。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环保部门虽不是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但治理商品购销、工程承发包、项目审批和行政审批等环节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与环保工作都有关联。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增强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净化行业风气。各级环保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对涉及环保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予以追究。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环保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建立党组(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并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环保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及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古人云:"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党员领导干部是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所在,一定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努力做到"四个带头":一是带头"学廉"。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廉政学习和教育,夯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基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带头"讲廉"。把反腐倡廉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带头上廉政党课,宣讲上级廉政建设的精神,宣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宣讲自身廉洁自律的体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三是带头"守廉"。要带头遵守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环保"六项禁令",管好自己分管的部门、单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特别是对自己的爱好,要择其所好、正其所好,防微杜渐。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带头践行,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树立良好形象。四是带头"述廉"。各级环保部门要搞好述职述廉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接受党内外批评,接受群众监督,使述职述廉成为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提高的过程。
  (三)要履行职责、改进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遵守党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继续做出积极努力"。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党章提出的三项主要任务和做好五项经常性工作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有效预防腐败,既要敢于惩腐治腐,又要敢于扬善扶正,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环保工作做出新的成绩。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同志们,2006年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履行党章赋予我们的职责,锐意改革,不断进取,为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局面、推进环保事业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国家环保总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祝光耀在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同志们:
  2006年度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之后召开,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昨天,我代表总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作了工作报告,总结了2005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对2006年的工作作了部署。北京市环保局等四个单位分别介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会议分析了形势,交流了经验,明确了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强调几点要求。
  一、准确把握形势,清醒认识新形势下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
  过去的一年,总局党组和派驻纪检组监察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三是积极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深入贯彻环保"六项禁令",环保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五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能力和工作业务水平有所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环保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和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对大家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勤奋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必须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形势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环境保护工作已进入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成为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手段,环保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环保部门的权力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也越来越高。如何运用好我们手中的权力,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也对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头绪多,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形势,深刻认识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以更高的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第一,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对今年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要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在全国环保系统,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
  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中纪委六次全会再一次将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7项重点工作之一,要求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加强工作的针对性,中央纪委对中央国家机关2007年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环保总局有3项任务,并由环保总局牵头组织开展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行为,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的突出问题。
  三是认真治理商业贿赂。今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环保系统虽不是重点部门,但各类工程项目审批、进出口审批、环评审批、工程招投标、创建活动评审等,都涉及商业贿赂问题。总局下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反商业贿赂的重点领域和工作要求。
  四是增强派驻意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前不久,中纪委针对一些派驻机构派驻意识不强、监督不落实、请示报告不够等问题,专门印发了《关于中共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责、工作范围、报告制度等。今后,驻在部门发生重大违纪问题,如果派驻机构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承担责任。
  五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这是今年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身体力行,作出表率,努力做学习贯彻党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第二,国务院《决定》对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去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充分认识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意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决定》第三十二条明确指出,环保总局要会同监察部监督检查《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年向国务院作出报告。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追究责任。
  第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环保行政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长期来,由于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可操作性不强,致使"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突出。根据国务院《决定》和中纪委五次、六次全会要求,结合落实去年党员先进性教育中的整改措施,环保总局和监察部积极配合,制定并联合发布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组织部门任命的企业法人违反环境保护法法规的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并对违法行为的性质认定、处分种类、处分量纪标准、处分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暂行规定》的实施将成为强化环境执法的一个转折点,为严肃法纪、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锐利武器。
  第四,机关思想作风整顿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要求。针对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一些干部存在的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扎实、协调配合不够和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总局党组决定在5-6月份集中两个月时间,重点在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思想作风整顿,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五大建设。通过思想作风整顿,使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级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机关协调能力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努力把总局机关建设成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机关。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要配合机关党委、人事司认真组织好这次整顿工作,同时要结合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认真搞好自身的思想作风整顿。全国环保系统对此也要作出相应安排。
  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提出了新要求。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正在由单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促进环保事业发展的更大范围扩展,对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既是重大考验,也是严峻挑战。我们一定要积极应对挑战,经受起考验。
  二、进一步增强派出意识,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去年以来,中纪委先后两次发出通知,强调中纪委各派出机构必须进一步强化派出意识、监督意识,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作好纪检监察工作。全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都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执行中纪委的通知,不断增强派出意识,强化监督职能,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各项职责。
  第一,要敢于监督。环保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从促进和保障环保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思想,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权力运行中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派驻机构承担着对驻在部门和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参与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协助驻在部门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在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中,要突出抓好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重点是监督他们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抓住权力运行中的决策、执行、落实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权力行使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保证权力在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运行。
  监督难,严格监督更难。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监督,这是党的要求、人民的重托,也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天职。环保系统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进一步坚定信念,树立信心,弘扬正气,勇敢地拿起监督的武器,积极、大胆地履行监督职责。对于有案不查、瞒案不报,以及执纪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必须坚决纠正。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案件的单位,要深入分析,如果是纪检监察工作不到位,应当认真整改;对那些不正之风严重,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深入查找背后可能隐藏的违纪违规问题。要特别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随着环保地位的提高和环保部门权力的扩大,环保系统产生腐败问题、以权谋私问题、滥用职权问题的机会也将越来越多。对此,我们应该有更清醒的认识、更充分的思想准备、更扎实的应对措施。
  第二,要善于监督。在敢于监督的同时,还必须强调善于监督。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及时发现党员干部、领导班子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科学方法,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把预防问题、发现问题和及时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切实发挥新体制、新机制的积极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反腐倡廉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要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纳入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项干部行政培训的教学计划,保证必要的课时,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要把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纳入新任职干部的培训中,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反腐倡廉教育形式要多样化、人性化,综合运用网络、报纸、杂志等宣传教育手段,采取培训、讲座、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通过专题教育、谈话提醒、警示戒勉等方式,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同时要加强环保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构筑"不愿为"的思想防线。
  二是注重发挥制度建设的保证作用。要把监督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这既是中央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在去年先进性教育中,各单位各部门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有的还汇编成册,加强监督检查,这些做法值得提倡。今年,要在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落实。制度是"高压线",要真正管用,关键在"通电",也就是抓落实。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回复组织函询等基本制度,建立环保行政许可与审批监管细则、首问负责制、环境行政许可审批责任追究制、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考评制度以及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等,进一步规范对人、财、物等方面的管理,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为"。
  三是在监督中保护。监督既要对违法、违纪行为督察、督办,扶正祛邪,也要敢于弘扬正气。对大胆改革创新、敢抓敢管的人和事要敢于保护、弘扬,旗帜鲜明地保护和支持一切有利于环保事业发展的创新、改革。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支持干部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激励干部干事业、干成事业,调动方方面面积极因素,努力创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氛围。要注重发现优秀群体和先进人物。大力弘扬在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中表现出的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团结协作的大局观、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环保精神,促进全系统形成崇尚科学、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是到位不越位。到位就是及时解决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廉政监察、执法监察,促进效能建设。协助领导班子改善行政管理,落实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要求。不越位就是明确职责分工,属于纪检监察部门抓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地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一道开展工作;属于职能部门的工作支持而不干预,派驻机构履行协助职责不是大包大揽、包办代替,而是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
  第三,要专于监督。环保纪检监察工作要在环保事业发展中不断深化。环保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精通纪检监察业务,也要精通环保业务,全面掌握环保工作进展和问题,不能隔靴抓痒、隔山观景,当"门外汉",要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在监督中推动中心工作。环保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围绕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和任务开展监督检查,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要围绕履行环保机关职责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保障环保部门正确行使职责,勤政高效,防止失职渎职;要围绕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政令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要围绕环保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不断探索行政、效能监察的有效方法,促进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要积极配合环保业务工作,尽量做到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在促进环保事业发展中行使监督职能,使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环保工作,服务和服从于环保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二是在开展监督中学习环保业务,努力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当前,全国环保纪检监察队伍中精通纪检监察和环保两方面业务的同志不多。这既不利于派驻机构与所在单位的沟通、融合,也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甚至影响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因此,派驻机构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两方面业务,了解其基本情况和要求,努力变"外行"为"内行",变"旁观者"为"参与者",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工作必需的纪检知识和环保专业知识。要积极参加驻在单位的中心工作和各专业部门的业务活动,在参与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如,参与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等。在实际工作中增进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纪检监察干部与业务干部之间的联系、沟通与了解。
  三是在改革中探索,在实践中创新。随着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展,纪检监察工作责任更重大,任务更繁重。特别是派驻体制改革是一种全新的监督管理模式,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必须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各种矛盾和困难。各级派驻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克服畏难情绪,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创新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高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执纪办案能力,提高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组织、协调、服务能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改进思想工作作风,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无私无畏,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工作、勇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和职业道德,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三、抓住重点,切实做好今年各项工作
  我在工作报告中对今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第一,抓党章 和"八荣八耻"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切实提高队伍自身素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章落实到党建工作的各个方面,切实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努力提高环保队伍的执政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把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纳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之中,引导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环保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党章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作为当前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身体力行,作出表率。在总局5-6月份进行的思想作风整顿中,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机关纪委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从严从高要求,边学边改,努力使机关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有个明显加强,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第二,抓《实施纲要》贯彻落实,进一步巩固惩防体系建设成果。今年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第二年,也是完成中纪委《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关键的一年。能不能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确保今年初见成效,是衡量每个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志。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要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地也要对此作出安排。要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继续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要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按照《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和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方案,认真检查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检查是否真正建立起"不能为"的保障机制、"不便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前不久,总局党组对中央纪委《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提出的任务作了分解,各主办单位、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要抓住教育这个重点不放松,在提高反腐倡廉意识上下功夫;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基础不放松,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抓住监督这个关键不放松,在检查落实上下功夫;抓住惩处这个手段不放松,在查办案件上下功夫。各派驻机构和机关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通力合作,联手互动,扎扎实实地推动惩防体系建设。
  第三,狠抓《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环保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环境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级环保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把贯彻执行《暂行规定》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宣传贯彻《暂行规定》既是环保系统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环保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总局将联合监察部对《暂行规定》的系统培训,尽快提高各级环保干部,特别是执法、监察人员对《暂行规定》重要意义的认识,熟练掌握各项规定的执行,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监察部和环保总局将结合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一批知法犯法、屡查屡犯、以权代法,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公开暴光,以儆效尤。各级环保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暂行规定》,认真执行《暂行规定》。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暂行规定》是把双刃剑,对各级环保部门及驻在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也同样适用。如果我们监管不到位,该办不办,失职渎职,同样将受到追究。因此,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用《暂行规定》推进我们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同时,也要用《暂行规定》保护好自己。
  第四,狠抓国务院《决定》的贯彻落实。今年是贯彻实施《决定》的第一年。环保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各项任务,自觉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努力成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参与者、推动者。同时,又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决定》的错误行为。对于该办不办、有意缓办拖办的消极行为要督促检查;对于违反《决定》继续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劳民伤财的要坚决制止;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要严肃追究。总局与监察部商定,从今年开始,拟由环保总局、监察部等七部门组成国务院工作组,分年度、分批次,结合环保专项行动督查,对地方政府和部门落实《决定》情况进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比照这一做法,做出安排。
  第五,狠抓政风行风建设、政务公开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今年政风行风建设、政务公开和反商业贿赂工作,我在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环保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狠抓落实。要深化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改革,理顺工作程序,协调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要从治本抓源头入手,着力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打造长效工作机制;要从薄弱环节上下手,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问题上突破,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作格局;要办实事,求实效,少说多做,力争一年能办成几件事、办好几件事。
  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领导体制发生了变化,职责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但各级环保部门党的组织与纪检监察机构齐心协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不能变;互相支持,各尽其力,共同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目标不能变;党组(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的态度、关心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的感情不能变。希望各级环保部门党组(委)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派驻机构的工作,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帮助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同时,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更加自觉地接受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努力做一名党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贯彻、抓落实、抓深化。希望大家紧密联系实际,按照这次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开拓进取、乘势而上,努力开创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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