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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尽快报送农网改造竣工验收报告、加紧实施县城电网改造和农网完善工程的通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20 生效日期: 2006-06-20
发布部门: 湖北省
发布文号: 鄂发改工业[2006]448号

省水利厅、电力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尽快报送农网改造竣工验收报告、加紧实施县城电网改造和农网完善工程的通知》(见原文)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紧各项工作,按照"各项工作尽量提前完成"的总体目标,特强调如下事项:
  一、请省电力公司、省水利厅于7月15日前将农网验收总结报告和"回头看"检查报告送省发改委。7月20日左右,我委将召集省直其它部门讨论修改我省向国家上报的总结报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请于7月10日前,将县城电网建设情况(包括审计情况)书面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请各地做好国家"中西部农网完善工程建设"的规划准备工作。
  联系人:杨曙光
  电 话:027-87231288
  邮 箱:JCCY@hbjw.gov.cn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尽快报送农网改造竣工验收报告、加紧实施县城电网改造和农网完善工程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1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办公厅,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更快发展,1998年以来,国家相继实施了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以及西部部分地区农村电网完善工程。目前,农网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和农网完善工程正在实施。农网改造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电力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由于受多种条件的制约,加之体制和管理方面的原因,一些地区农村电力设施仍比较落后,农村电力发展仍极不平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做好农村电力建设工作,不断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现将加快实施农网改造、加强农村电力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尽快完成农网改造竣工验收工作,抓紧上报农网改造竣工验收报告。为了做好农网改造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我委于2005年6月下发了《关于尽快完成农网改造工程验收和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1149号),要求各省(区、市)尽快完成农网改造的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报告上报我委。但到目前为止,仍有一些地方没有完成农网改造验收工作,影响了全国农网改造工作进程。请尚未完成.农网改造验收工作的省(区、市)认真按照发改办能源[2003]1101号和发改能源[2005]1149号文件要求,尽快完成农网改造竣工验收工作,并于今年三季度前将全省农网改造工程验收报告上报我委。
  二、加快实施县城电网改造,适时开展验收工作。县城电网改造工作已开展三年多时间,相当部分的县城电网改造项目已经完成,一些项目已经具备验收条件。但一些地区由于受体制、管理和资金落实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县城电网改造工作进展缓慢。为了切实做好县城电网改造工作,请各省(区、市)高度重视县城电网改造工作,及时解决县城电网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建设进度,力争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县城电网改造投资计划。对于已完成改造任务的单项工程或单个县的工程,要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验收规定的通知》(计基础[1999]383号)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具备条件的要及时开展全省(区、市)县城电网改造验收工作,力争2007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县城电网改造验收任务。
  三、加快实施西部农网完善工程,及时开展各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为了解决西部地区农网改造面偏低问题,更好地适应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国家实施了西部地区农网完善工程。2004年和2005年已两次安排资金在四川重庆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内蒙古新疆9省(区、市)实施了西部农网完善工程,今后还将安排资金开展中西部农网完善工程建设。请有关省(区、市)高度重视农网完善工程建设,按照农网改造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快实施农网完善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并及时开展验收工作。农网完善工程验收工作要按各年度下达的投资计划分别验收,原则上应在投资计划下达后的两年内完成工程建设和验收工作。
  四、继续推进农村电力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电网是农村地区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并将"送电到村"(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列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程。"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安排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农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并将根据各地农村电力设施和经济社会状况、已安排农村电力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统筹安排各地的农村电力建设。请各有关省(区、市)及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农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工作,统筹做好农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加大对农村电力的投入,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农村电力建设进度,加强农村电力建设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条件。
  五、认真总结农村电力工作经验,进一步促进农村电力健康发展。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是建国以来首次开展的全国范围的农村电力建设活动。工程实施八年来,农村电力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农村电力建设和农电管理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认真总结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农村电力发展和改革工作,对于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初步计划,今年底在全面完成农网改造竣工验收工作基础上,召开全国农网建设总结暨农村电力发展工作会议,对全国农网改造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分析和总结,并将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针对农村电力发展和改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对今后的农村电力工作进行部署。请各省(区、市)按此要求认真总结农网改造工作经验,结合各地实际,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电力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农村电力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关系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省(区、市)和各有关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农村电力工作,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各自的工作,共同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联系人:能源局 熊敏峰 68501445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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