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地税营[2006]230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北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京建住(2005)528号)文件精神,市建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公布北京市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京建住(2006)267号)文件,公布了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现就涉及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6年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中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按照京建住(2006)267号文件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今后我市每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中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均按市建委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市局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公布北京市2006年不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略) 二ОО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