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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2-08 生效日期: 2006-02-08
发布部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文号:
各区县科委、中关村园区各园区管委会、产业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及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落实好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通知的精神,现将2006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组织2006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认真组织好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方式、申报原则、支持技术领域基本不变。
  三、申报2006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或国家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先登录科技部申报系统(program.most.gov.cn),选择“火炬计划”,下载相应软件并填写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委
2006年2月8日 附件:关于组织2006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1. 申报原则:
--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突出自主创新,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以市场为导向,以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计划成果以及其他科研成果为依托,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
--优先支持863计划、攻关计划、创新基金等开发完成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再创新项目。单纯引进项目、高能耗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常规食品、保健品、饮料类项目、单纯基建项目不予支持。
--优先支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开发项目,优先支持国家高新区、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的发展。
--优先支持环境、资源优化利用及新能源技术开发。
--优先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高新技术产品。
2. 重点支持技术领域:
--电子与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软件技术服务业、网络产品、微电子及新型电子器件、光电子及新型元器件、通信设备及产品、广播与电视技术产品、电子专用工艺生产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
--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医药生物技术、现代中药、化学合成药、轻工食品、现代农业技术。
--新材料及应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工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生物医学材料、纺织新材料、环境友好材料、材料成型和加工先进设备。
--光机电一体化:先进制造设备及装置、先进工业装备、车辆、船舶等运输机械及关键零配件、机电基础件、控制系统及监控设备、自动化电力设备、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医疗器械。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
--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水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与材料、清洁生产、资源再利用与环境功能产品。
3. 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1)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技术产权明晰,技术水平高,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好。
--项目技术成熟:已达到中试水平或已进行成果鉴定;如没有鉴定,应附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和行业权威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特殊行业如药品、农药、化肥应有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电力系统用产品应有入网许可证,公安、消防、计量、压力容器等应有行业许可证,化工类产品应有环保检测合格证。
--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规模,达产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项目承担单位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筹资、信贷能力。
(2)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已被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经过一年以上实施,已成为地方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地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项目产品已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达产时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二、国家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
1. 支持对象:
--限于在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内实施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包括产品设计平台、工程中试平台、产品检验测试平台、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等。
--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
2. 申报渠道:
由项目所在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批准,报送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三、申报材料有关说明和要求
1. 各区县科委,中关村园区各园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盖公章后上报。
2. 项目申请单位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A4纸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上报软盘1张(系统导出盘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装订。
四、联系方式
1.受理单位: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联系人:李晓鹏、胡嵩、王磊
3.联系电话:010-64853163-223、230
4.通讯地址: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健翔桥向北500米路东)创业大厦A座一层服务大厅 (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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