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卫法监卫便函[2002]3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总公司,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完善有关法规、规章制订工作,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有关配套规章的草案予以发布,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oh.Gov.Cn)。请于10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报卫生部法监司。
联系人:张勇 电话:68792401 传真:68792400
电子信箱:publichealth@163.Com
附件(以下附件略):
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草案)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管理办法》(草案)
3、《高毒物品和一般有毒物品目录》(草案)
4、《国家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导则》(征求意见稿)
5、《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草案)
6、《听力保护器的选择、使用、保养与维修实施规范》(草案)
7、《职业病医师诊断资格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草案)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