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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编史修志工作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15 生效日期: 2005-11-15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园林局
发布文号: 京园办发[2005]520号
各区县园林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新世纪继续加强编纂地方志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2000年~2010年)》的部署,推动北京市园林系统修志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北京园林修志工作的近远期发展目标,落实园林系统各单位编史修志工作任务,明确编史修志工作重点,圆满完成史料丛书编纂和新一轮北京园林修志工作任务,特制定《北京市园林局“十一五”期间编史修志工作规划》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划要求贯彻落实。
北京市园林局“十一五”期间编史修志工作规划
前言
  编史修志工作五年规划的意义:北京园林修志工作是全市园林系统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流目标、文化建园、规划建绿、科技兴绿、依法治绿、全民动员”方针及“生态、景观、文化”宗旨,加强首都园林先进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是一项继承优秀文化传统、创新园林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促进中心工作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各级党委和园林单位、部门领导的共同职责。
  规划性质:本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新世纪继续加强编纂地方志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2000年~2010年)》的部署,推动全市园林系统修志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北京市园林局“十一五”期间编史修志工作规划》。规划目的:进一步明确北京园林修志工作的近远期发展目标,落实园林系统各单位编史修志工作任务,明确编史修志工作重点,圆满完成史料丛书编纂和新一轮北京园林修志工作任务。
  规划范围:规划地域范围与北京市总体规划相一致。
  规划期限:1991年~2013年。 “十五”期间修志编史工作回顾
  从1989年开始,北京园林系统开展第一轮修志工作至今,已历时16年。在市园林局和市地方志编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北京园林系统修志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把修志工作作为一项系统的文化工程纳入全局的工作计划,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分步推进、精心实施,实行了编委会主持、“三主”(主编、主任、主笔)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修志队伍建设和管理,紧紧围绕园林修志的中心任务,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了北京园林历史和当代园林建设史的系统编研工作,在深入挖掘整理北京古代园林历史文化内涵,总结研究近现代北京园林绿化的沿革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北京城市园林绿化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五年来史志工作概况
  16年来,北京园林修志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存史、资治、育人、交流”的方针和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精神,始终坚持编纂志书与基础管理、史料科研、人才培养相结合,在挖掘园林历史文化内涵等方面做出了扎实有效的努力。
  (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圆满完成首轮修志任务
  1.如期完成市下达的修志任务。在市志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本着“以一流的工作,编一流的志书”精神,在查阅、研究大量历史档案、史籍和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四易其稿,编纂出版了近70万字的《北京园林绿化志》和90余万字的颐和园、天坛两部世界文化遗产志,得到市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的高度评价。《北京园林绿化志》荣获市新闻出版奖,并作为园林系统的科研成果,被评为1999年度局科技进步一等奖。市园林局被评为北京市修志(年鉴)工作先进单位。同时,先后编纂出版了《陶然亭公园志》、《北海景山公园志》、《玉渊潭公园志》、《香山公园志》、《天坛公园志》、《北京动物园志》、《中山公园志》、《北京植物园志》、《紫竹院公园志》、《颐和园志》共10部公园志,文字总量460余万字。
  2.逐年编辑出版《北京园林年鉴》。从1989年底开始,相继编辑出版16个版本的《北京园林年鉴》,收录重要文件379篇,市、局领导重要文章和讲话53篇;装祯彩色照片478幅;累计辑录园林绿化条目6514个,总文字量690余万字;总印制量达3万册。为上级业务部门主办的《北京年鉴》、《中国建设年鉴》编写有关园林绿化条目300余个,被采用的文字达8万余字,为北京园林修志工作积累了大量弥足珍贵的资料;为园林行业交流信息、总结经验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领导决策、指导园林建设提供了大量信息和可咨借鉴的依据。3.编辑出版园林绿化系列产品。陆续编辑出版《当代园林发展史》、《京华园林丛考》、《京华园林丛话》、《京华园林丛谈》、《乾隆御制诗集》、《香山诗萃》、《颐和园文化研究》、《天坛文化论丛》等一批内容丰富、资料翔实,颇具知识性、趣味性和较高存史、资政价值的史料学术文集。
  (二)搜集整理资料,加强史料研究
  1989年~l991年8月,市园林局、局属各单位及区(县)园林部门相继成立修志机构,制定编纂规划,拟定编写篇目,明确修志任务,组建专职编写班子,开展业务培训。通过查阅大量古籍、志书、报刊、舆图和历史档案,采取访问、座谈和现场调查等方式,取得口碑资料约46万字、照片6000幅、图表9372份,摘录文献资料卡片7万张。
  (三)充分发挥学志、用志的作用,努力为当代园林建设和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16年来,市园林局系统在搜集、整理、研究历史档案资料的基础上,注意把修志、学志、用志三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一些公园和部门充分利用已掌握的档案资料和修志成果,积极为当代首都园林建设服务,读志用志和志书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二、史志工作主要特点
  (一)各级领导重视,加强指导是做好史志工作的关键所在
  历届领导十分重视修志工作,是市园林局修志工作的主要特点之一。为保证志书的质量和如期出版,市园林局和市属公园不失时机地建立健全了各级修志机构,成立编委会,选拔精干得力的干部组成编写组,严格落实“三主”(主任、主编、主笔)责任制。各区县园林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抓,有的亲自动手提供条目、资料,严把志稿质量关。
  (二)广泛发动群众,众手成书,是做好史志工作的重要保证
  在编史修志工作中,市园林局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搜集资料、编写条目任务逐级分解到各有关园林单位。多次邀请历史、文物、古建、园林专家审查志稿、征求意见,确保了志书的质量。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园林绿化部门,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不断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造性,为第一轮修志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三)史志工作者的勤奋敬业、默默奉献精神,是做好修志工作的动力源泉
  在长期实践中,老同志不顾体弱多病,不畏重重困难,孜孜以求、笔耕不辍,坚持与年轻同志一道四处奔波、搜集资料,为园林修志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并涌现出一批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优秀修志工作者。
  (四)大力抓好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史志工作的重要基础市园林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修志人员参加全国、市、局组织的培训班,召开修志经验交流会、座谈会,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帮助大家较快地掌握了志书的体例和编纂方法。
  虽然2001年~2005年的史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的单位对史志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组织领导不够得力,修志队伍不够稳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够强。二是因档案、古籍资料欠缺,志书在追溯北京园林的发端和变化等方面尚留遗憾,在行文、图表设计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史志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
  一、新时期史志工作面临的形势
  目前,北京市园林系统新一轮编史修志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新世纪继续加强编纂地方志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2000年至2010年)》,面临着十分繁重的编史修志任务。
  新时期史志工作也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最突出的难点,就是当代人修当代志。有一部分已成历史,即1991年至2004年,还有一部分就是今年到2010年这一段,还在等待历史的发展。这在修志史上是没有过的。第二轮修志有一部分是边干边修,这就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刚刚过去的或正在实践和新生的事物,还没有经过历史的沉淀,社会效用尚未充分展现,记载什么不记载什么以及写多写少,就很难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这就为全面真实地记载这一段历史,造成了一定困难。新时期包括年鉴在内的各类史料丛书编纂任务极其繁重,临时性任务仍将繁杂。更重要的,新形势下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对史志工作的要求将会越来越高,这是摆在各级史志部门和人员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二、做好史志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在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和局党委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地方志规划纲要》和《北京园林绿化修志工作规划纲要》,坚持“文化建园”方针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理念,全面、系统、准确地记述志书断限内北京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的历史与现状,要把修志工作作为一项系统的文化工程纳入全局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各类史料丛书的编纂工作,重点在年鉴的编写上下功夫,出成果、出精品,协调多方力量,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分步推进、精心实施,更好地为首都城市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全市园林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
  1.续修《北京园林绿化志》。《北京园林绿化志》是《北京志》分志续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园林系统第二轮修志工作的中心任务。续修志书的上限为1991年,下限至2010年。志书初稿完成时间为2011年,出版时间为2013年。
  2.继续编辑出版《北京园林年鉴》。进一步完善年鉴体例,提高年鉴的编辑、出版质量,力争出好书、创精品,努力为当代园林绿化建设服务,切实为续修志书奠定资料基础。同时为《北京年鉴》编写提供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条目。
  3. 续修《公园志》。在确保完成《北京园林绿化志》续修资料供稿任务的同时,市园林局所属各公园要续修《公园志》。续修《公园志》的上限自1995年1月1日,下限至2010年12月31日。
  4. 倡导编修区县《园林绿化志》。各区县园林部门在为《北京园林绿化志》提供资料和完成有关条目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编修该区县《园林绿化志》;各区县所属建园20年以上的公园单位,可参加本轮续志工作。各区县《园林绿化志》、《公园志》的上限自园林绿化发端,下限至2010年12月31日。
  5.组织读志用志人员培训。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的关于“要对从事修志(年鉴)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的通知精神,以保证我市的修志队伍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上能够胜任第二轮修志工作需要,要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全市园林系统承担修志任务的单位进行相应业务培训。完善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
  6.加强编史修志队伍建设。在开展史志工作中,注意培养修志人员,不断发扬刻苦勤奋、严谨治学和甘于奉献的精神,立足“存史、资治、育人、交流”的宗旨,让他们在史料编研和志书编纂的过程中,不仅系统掌握史志专业知识,而且能了解和熟知园林绿化专业知识,达到熟悉本单位的历史和现状,成为既知过去,又懂现在的复合型人才。
  7.加强史志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事业心和责任心。系统学习修志理论和各项业务知识,取长补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进一步强化严谨自律的形象,落实各项制度。加强与局直属单位、局机关处室、各区县园林部门工作上的协调与沟通,不断营造编史修志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高效优质地完成史志工作任务。
  三、史志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续修《北京园林绿化志》在研究编制《北京园林绿化志》续修志书篇目,开展续修志书资料搜集和编辑的基础上,进行《北京园林绿化志》的编纂工作。续修《北京园林绿化志》分3个阶段:
  准备阶段:主要是建立健全修志组织机构,启动续修工作;分别编制《北京园林绿化志》、《公园志》、《区县园林绿化志》篇目,部署续志资料的搜集、编辑任务;组织修志业务培训。这一阶段的工作大致用3~5个月的时间完成。
  1.2005年5月:召开总结园林系统第一轮修志总结表彰暨启动第二轮续志工作会议。
  2.2005年6月:组织园林系统修志主编研讨会和业务培训。
  3.2005年8月:完成《北京园林绿化志》篇目(草拟稿)
  4.2005年9月:组织园林系统修志人员参加市志办的业务培训。
  5.2005年9~2006年3月:了解各单位修志工作机构建立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修志中的困难。
  6.2005年10月完成《北京园林绿化志》篇目(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区县园林主管部门、各公园及机关处室广泛征求意见。
  7.2006年12月前,组建《北京园林绿化志》编写小组,按篇目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搜集资料阶段:资料搜集分两个部分:首先,用1年左右时间搜集整理1991年~2004年的资料;其次,整理编辑2005年~2010年的资料。
  《北京园林绿化志》编纂阶段:2011年完成《北京园林绿化志》初稿的编纂和专家评审,2012年至2013年,完成志稿的总纂、复审、终审和出版。  续修《公园志》和新编《区县园林绿化志》、《区县公园志》的工作程序和进度,要与《北京园林绿化志》同步安排、同时落实。修志任务较重的单位,志书完成时间可适当顺延。
  (二)继续逐年编辑出版《北京园林年鉴》为园林修志积累资料、交流信息、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指导园林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1)2005年底前,编辑出版2005年版《北京园林年鉴》。
  (2)2006年3月底前上报条目;8月底前完成编辑工作;10月底前完成编审工作;年底前编辑出版2006年版《北京园林年鉴》。
  (3)2007年3月底前上报条目;8月底前完成编辑工作;10月底前完成编审工作;年底前编辑出版2007年版《北京园林年鉴》。
  (4)2008年3月底前上报条目;8月底前,完成编辑工作;10月底前完成编审工作;年底前编辑出版2008年版《北京园林年鉴》。
  (5)2009年3月底前上报条目;8月底前,完成编辑工作;10月底前完成编审工作;年底前编辑出版2009年版《北京园林年鉴》。
  (6)2010年3月底前上报条目;8月底前,完成编辑工作;10月底前完成编审工作;年底前编辑出版2010年版《北京园林年鉴》。
  (7)2011年3月底前上报条目;8月底前,完成编辑工作;10月底前完成编审工作;年底前编辑出版2011年版《北京园林年鉴》。
  (三)继续办好《北京园林修志通讯》期刊
  建立健全《北京园林修志通讯》工作制度。本刊为双月刊,开设修志论坛、园林丛谈、掌故新辑、史事争鸣四个常设栏目,力争搭建起一个园林修志用志、交流信息、总结经验、创新理论、催生精品志书、培育专门人才的平台;成为园林修志同仁共同耕耘、展示园林成果的百花园。对已刊登稿件实行追踪评议,对各单位撰稿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来稿数量、采用篇数和评选为优秀稿件数,每年6月、12月各公布一次。
  (四)举办好业务培训  积极参加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各种志鉴业务培训、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修志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一批志鉴编纂人才。
  (五)坚持修志与编研并举,充分利用园林修志成果服务当代、服务社会
  1.编写《中国近代园林史·北京部分》
  2005年6月底前:完成撰写任务,并提供相关图片。
  2.编写《北京近代园林史》
  (1)2005年7月:召开首次编委会。讨论编写大纲,明确撰写任务。编写大纲修订以后,定期召开编写人员座谈会,沟通撰写情况。
  (2)2005年:做好相关文字资料和图片的收集整理工作。
  (3)2006年6月:组织召开第二次编委会。汇报初完成情况;讨论及交流;明确稿件修改意见。
  (4)2006年底:编写人员上交初稿,汇总后由主编修改稿件,请各编委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5)2007年2月~2007年6月:完成修改稿。
  (6)2007年6月底:组织召开审定会议,将稿件交出版社。预定2007年9月前出版。
  3.编写《北京公园游览手册》系列丛书
  (1)2005年8月底前成立编委会。2005年10月底前:完成《北海游览手册》、《景山公园游览手册》2书的编辑出版工作;
  (2)2006年底,完成第二批天坛公园、动物园、北植、香山等单位游览手册编辑出版工作;
  (3)2008年奥运会召开前:完成颐和园、玉渊潭、紫竹院、陶然亭、中山公园等单位游览手册编辑出版工作。
  4.编写《当代中国城市发展·北京卷》
  (1)2005年底前:完成编写提纲
  (2)2006年前:完成市园林局承担的编写任务初稿。
  (3)2008年前:全书出版。
  5.编写《北京当代园林发展史》
  (1)2008年底:成立编委会,抽调人员组成编写组,召开第一次编委会,责任到人。
  (2)2009年: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启动编写工作。
  (3)2010年底:完成修改稿。
  (六)继续加强党史资料的收集与编研。使园林系统党史资料更加系统,为园林系统党员、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关心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人们,提供了解和研究社会主义时期北京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比较详实的资料。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北京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提出的“要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把修志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确保续修地方志顺利开展”的要求,全市园林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修志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领导到位。市园林局成立由现任局长任主任,由园林系统各有关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任委员的编纂委员会,并确定一位局领导(编委会副主任)主管并组织志书的编纂工作。局编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园林系统修志的行业指导及其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责成一名主要领导实施修志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机构到位。各修志单位要按照老、中、青和专、兼职相结合的原则,选调有一定政治理论基础和文字水平、熟悉园林专业的同志组成续修志书编纂班子,并选好主编和副主编,负责续修及新编志书的编写和总纂工作。各级修志班子是长期的工作机构,必须保持机构和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经费到位。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园林局所属各单位和各区县园林主管部门在修志中发生的业务经费,分别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市园林局史志办公室和编纂班子的业务经费,由市园林局负责安排。
  (四)队伍到位。市园林局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和各区县园林主管部门,是开展园林修志工作的基础和主要力量,不仅承担《北京园林绿化志》续修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编辑任务,同时担负本单位、本部门志书的编纂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因此,各承修单位和部门要在史志编写班子的同时,配备一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管理与协调。
  (五)条件到位。为保持史志人员的相对稳定,各单位要在修志期间考虑和解决修志人员的职称、职务、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问题,特别是要解决返聘人员返聘费偏低的问题。各级领导要支持和组织志鉴工作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修志业务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修志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努力为修志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搞好保障,逐步加大对志鉴编纂、续志资料搜集整理工作和数字化、网络化建设的投入,以保证新一轮修志工作圆满完成。 北京市园林局
200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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