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卫药政发(1992)第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 二十五 条的规定,我部于1986年开始组织全国几百名中医药专家对已批准上市的人干五百多个品种,近三万个品种次的中成药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和再评价。经过历时六年的整顿工作,在广大中医药专家辛勤努力下,基本完成了对已批准上市的中成药品种的再评价工作,现已提出四千多个组方合理一临床疗效确切的品种进行药学审查和制定部颁标准。同时也提出约一千个组方不合理、临床疗效才确切的品种建议给予撤销。
为了慎重做好中成药品种的整顿工作,根据中医药专家评价的结果,我局曾以卫药政发(91)第174号文件,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中医药专家认为组方不合理,临床疗效不确切提出应予以撤销的品种,要再次征求有关企业的意见。
现将各地认为组方不合理、疗效不确切,基本同意撤销的l35种中成药品种名单通报你们,如无不同意见,我们将于今年下半年公布第二批撤销的中成药品种。
附件:疗效不确切、组方不合理品种名单(略)
卫生部药政局
一九九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