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关于规范技术监督“12365”质量咨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8-19 生效日期: 2005-08-20
发布部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燕山分局:
  现将市局投诉举报中心《关于规范技术监督“12365”质量咨询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市局同意对原《关于在我市推广技术监督“12365”防伪查询及质量咨询系统的通知》(技监质管发(2002)128号)内容所作的调整。请各区县局按照本通知要求对逾期继续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使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12365准入登记》、《技术监督12365质量咨询注册服务证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12365理事单位》证书及“技术监督12365服务标志”的情况予以纠正。
特此通知
二00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关于规范技术监督“12365”质量咨询工作的通知
北京防伪技术协会、北京中质网咨询服务中心及相关企业:
  技术监督12365质量咨询工作从2001年开始至今已有4年,北京防伪技术协会和北京中质网咨询服务中心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了大量的咨询服务工作,得到了社会和消费者的认可。但也存在着个别企业违反规定,利用“技术监督12365”做商业广告宣传被消费者投诉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政务公开,越来越多的有关企业行政许可的信息,将通过政府网站可直接查阅,为此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在2005年对行政许可信息的公示进行统一整合,企业有关“食品准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名牌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等质量信息情况将通过我局的网站(www.bjtsb.gov.cn)对外统一发布,因此从此文发布之日起,我局不再委托《北京中质网咨询服务中心》继续开展技术监督12365质量咨询工作,对已经与北京中质网咨询服务中心签约的企业其声讯服务保留到2005年12月31日止。以前颁发的《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12365准入登记》、《技术监督12365质量咨询注册服务证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技术监督12365理事单位》证书及“技术监督12365服务标志”同时停止使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请与我局投诉举报中心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伟义联系电话:84611177-7002
二00五年四月十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