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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外贸计划财务处关于申报2004年度短期出口信用险保险费补助的补充说明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10 生效日期: 2004-08-10
发布部门: 北京市商务局外贸计划财务处
发布文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北京地区企业短期出口信用险保险费进行补助的通知》(京商计财字[2004]33号)的精神,2004年度北京地区短期出口信用险保险费补助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使企业更快的享受到该项政策,我们决定将2004年度的申报次数由二次增加到三次。现将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第一次 8月10日至8月30日上报2004年1-6月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并缴纳保费的申报材料;
  第二次 11月1日至11月20日上报2004年7-10月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并缴纳保费的申报材料;
  第三次 2005年1月10日至2005年1月30日上报2004年11-12月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并缴纳保费的申报材料。
  二、注意事项
  1、有关企业在申请时,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市短期出口信用险保险费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一)。“申请表”中“企业负责人(签名)”处须签字,盖章无效;
  (2)提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单据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北京市短期出口信用险保险费补助资金申请表》请企业从网上自行下载。申请表所填内容不得涂改。上述申请材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至北京市商务局外贸计划财务处(522房间),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2、本文所称“2004年度北京地区短期出口信用险保险费补助”是指对2004年报关出口同时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险并缴纳的保费进行补助。
  路径:关于对北京地区企业短期出口信用险保险费进行补助的通知
  联系人:钟源
  联系电话:65253950 65236688-2106
北京市商务局外贸计划财务处
二○○四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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