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改制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6-08 生效日期: 2004-06-08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函[2004]470号
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改制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8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八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改制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实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并由集团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了在境外上市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对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已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的一年期以上(含一年,下同)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健康保险转由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经营的,继续免征营业税,不必再重新报批。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1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