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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关于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重新确认会员和吸收新会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01 生效日期: 2003-12-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鉴于近年来企业发展变化较快,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原有注册的会员单位发生很大变化,为进一步发挥协会组织的作用,经研究决定,近期内召开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换届选举大会。会前,我们将对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原有会员单位进行重新确认,并同时吸收新会员入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新确认原有会员
  请原会员单位填写《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入会申请表》(见附件),于12月15日前,通过邮寄、邮件等方式报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
  二、新会员入会
  协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根据《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章程》对协会会员的有关规定,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承担协会规定的义务,自愿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者,经协会批准,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一)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包括连锁企业,社会团体,相关企业和机构等三类。
  连锁企业是指从事零售、餐饮、服务业连锁经营的企业。
  连锁企业的入会条件如下:
  1、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良好的经营业绩;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以特许经营为主要发展模式的连锁企业还需具备:
  1、有直营店,店铺总数5个以上;
  2、开展特许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
  3、具有注册商标。
  相关企业和机构会员是指连锁企业的供应商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
  提出入会申请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2、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是行业中的龙头企业;
  4、有一家协会会员企业(连锁企业)推荐。
  (二)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由政府官员、连锁企业管理人员、业内专家学者、相关企业和机构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知名记者等组成。
  如个人会员所在企业符合协会团体会员的条件,原则上要求该企业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
  三、如何办理申请入会手续
  1、填写入会申请表2份并提供相关资料(个人会员只需填写并提供入会申请表)。
  相关资料包括:
  (1)企业简介1份;
  (2)店铺外观及店堂等全景照片(社会团体、相关企业和机构无须提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法人代码复印件1份;
  (5)企业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份(社会团体无须提供);
  (6)加盟招募材料(非特许企业无须提供)
  2、请于12月15日前,将申请入会资料及申请表寄至北京市连锁经营协会。
  3、收到申请企业齐全资料后,协会秘书处将在2周内审批。
  4、如同意入会,秘书处将通知申请企业;如不同意入会,秘书处将告知原因。
  5、交纳会费
  6、协会发放会员证书
  四、会费
  1、会费标准:
  企业会员:会费2000元/年
  个人会员:会费100元/年/人
  2、交费时间:
  (1)会员须在每年3月30日前交纳当年的会费;
  (2)新入会的会员须在收到入会通知书后20天内交纳当年会费;
  (3)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交纳会费者,须由理事会讨论通过。
附:入会申请表(略) 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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