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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CTAIS税收征管系统税票使用问题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5 生效日期: 2003-09-25
发布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国税函[2003]680号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鉴于使用CTAIS税收征管系统后,部分税款征收业务需要税务部门计算机开票办理,为满足税款征收工作需要,市局决定在启用手工开票使用的干式复写纸制税收通用缴款书同时,下发启用机灯税收通用缴款书,机打税票与手工开票使用的税票内容相同,联次用途一致,式样附后。请各单位按照CTAIS系统税款征收流程要求使用。 附件:税收通用缴款书(机打式样)(略)
200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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