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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会考工作会议纪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2-11 生效日期: 1992-02-11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今年初,国家教委邀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局)的负责同志,就改革招生、考试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现将《高中会考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
  改革初中、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的影响,促进基础教育由片面应付升学考试转到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方向上来的重要措施。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摆到今年工作的重要日程,采取措施,积极推动落实。为此,请你们将今年关于招生考试制度方面的工作打算,按下列几个方面,于3月底前书面告我委基础教育司:(1)准备在哪些地区扩大推行初中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2)准备在哪些地方进行高中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试点?(3)在进一步推行、完善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方面有些什么安排部署?
  1992年1月11日,全国升学、考试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家教委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局)负责人就小学、初中升学制度改革和实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以下简称“会考制度”)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会议传达了李铁映同志关于会考制度的指示:这是一项教育的重大改革,必须不断总结经验,精心指导,扬利去弊,并要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做广泛的宣传教育。统一思想很重要。国家教委副主任何东昌、滕藤、柳斌、邹时炎等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发言。现着重就高中会考工作问题纪要如下:
  一、实行会考制度是普通高中考试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会议指出,当前普通高中在办学指导思想和贯彻教育方针等方面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比如由于激烈的升学竞争,将普通高中教育纳入片面应付升学考试的轨道,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不能得到全面发展,学生文化课的学习出现严重的偏科现象;不少学校只抓少数升学有望的学生,忽视甚至放弃了大多数学生,严重挫伤了升学率较低学校的办学积极性,甚至使一些学校陷入困境。何东昌同志认为,对这些问题不能熟视无睹。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严重影响民族素质的提高,不利于迎接世界经济竞争与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和和平演变的挑战。虽然这些问题的产生有其复杂的原因,需要综合治理才能逐步解决,但从教育内部来看,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改革。建立会考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

  二、会考制度已初见成效,并且发挥了积极导向作用。
  早在1983年教育部就已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初、高中毕业会考。此后沪、浙、滇、湘、琼、鄂、黔、豫等省市先后进行了认真的试验,截止到1991年秋季开学为止,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陆续开始实行会考制度。现在有些省已经分别完成了一至四轮会考。实践表明,会考有以下积极作用:
  1.对人们转变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益。许多学校已开始从只重视升学率转向重视合格率,从只面向少数转向面向全体,从把后进生视为包袱,转变为把后进生作为重点帮助的对象。
  2.全面执行教学计划,克服了偏科现象,加强了教学管理。由于会考要全面考核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必修学科,因此改变了过去学校只按高考科目开课的错误做法,突出表现在历史、地理和理、化、生实验课、劳技课开出率大大提高了,教学得到保证。
  3.调动了多数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和大多数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由于会考是衡量学校办学质量和高中毕业生文化水平的一根标尺,凡是具备办学条件的学校的大多数学生经过正常努力都能通过会考,因此会考给升学率不高的一般中学带来了办学的动力,开始走出困境,那些不能升入大学的80%左右的学生都可能成为会考的合格者,他们不再是失败的落榜生,而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他们是国家宝贵的财富。
  4.通过实施会考,政府授予合格高中生毕业文凭的制度正在建立,高中生的毕业文凭正在逐步被社会承认;一些省正在利用会考加强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加强对薄弱中学的指导和改进薄弱学科的教学;有的省根据中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需要,对那些不具备办学条件,又不需要继续办下去的学校进行了调整。
  会议认为,应该将实施会考制度所取得的上述积极作用,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向学校、教师、家长,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

  三、正确认识实施会考制度的目的,严格区分会考与高考两种不同性质的考试。
  会议认为,明确实施会考制度的目的,分清会考与高考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考试是至关重要的。只有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才能坚定实行会考制度的信心。
  建立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考试制度,改变长期以来用高考升学率作为评价中学教学质量和高中毕业生水平的不科学、不合理的做法,使普通高中转到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方向上来。实行高中会考制度是为了使普通高中教育更好地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使所有学校都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高中会考和高考是性质不同的两种考试。高中会考是国家承认的省级普通高中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会考的命题标准是根据高中必修课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的。凡是具备了必要的办学条件,教师的思想业务素质符合要求,教学管理正常的学校,学生通过正常的努力就能够达到合格的水平。高中学生会考成绩合格、体育考核合格、德育考核合格就可以获得省教委印制、地(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高中毕业证书,就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这实际上就是建立高中毕业文凭制度。
  高考是选拔高等学校新生的考试,与会考性质、目的、要求不同,要加以区别。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施工,不断完善会考制度。
  1.国家教委为了加强对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统一领导,决定成立何东昌同志任组长,朱开轩、柳斌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基础教育司、督导司、学生司、财务司和考试中心等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
  2.会议认为与会各地同志要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汇报会议精神,争取得到省政府领导同志的理解和支持。建立会考制度先行的省的经验说明,在省政府的支持下,各省教委(教育厅、局)切实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实行会考制度中的困难是可以克服的。
  3.会议指出,实行这项重大的教育改革,各省值得投入必要的人力和财力,要在省政府支持帮助下,妥善解决会考所需的人力和经费等问题。目前阶段,除调拨少量事业编制外,还可聘用一些离退休的同志参加这项改革工作。除投入一定的经费外,还可向学生适当收取少量的考试费。
  4.高中阶段的会考属于高中教育制度的一部分,主要应由普教部门负责管理指导。具体机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
  5.在我国建立省级会考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这种规模大、环节多、要求高、技术新的考试有许多问题,比如会考标准,会考的实施、阅卷、评分、统计、报告成绩的管理,利用会考成绩进行评价,会考的社会功能,会考的补考等,都需要通过实践,积极研究,尽快完善。会议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逐步解决的。
  6.有些地方采用对付高考的办法来对付会考,从而加重了学生的负担;有些地方从高一开始就对准高考科目组分班教学,对于这些不正常现象,大家认为,这不是由于会考制度造成的。导致这些错误作法的原因,有的是旧的教育观念作祟,有的则与高考制度有关系。为此在实行会考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加强督导,高考改革也要紧紧跟上。针对上述情况,当前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学校进行督导检查:
  (1)不准从高一、高二年级起,按高考科目组编班教学。
  (2)体育达标不得弄虚作假。
  (3)切实开设劳技课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通过督导检查加强对高中教学和会考管理。

  五、根据与会同志的要求,国家教委将要组织力量进行认真研究与论证,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如对大学新生的追踪调查),尽早确定较为科学、合理的高考科目设置的正式方案。在过渡阶段,不同的试验方案也要由国家教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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