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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关于开展企业金融服务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10 生效日期: 2006-07-10
发布部门: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发布文号:
本市各有关企业:
  为了解我国企业金融需求现状、特点和变化趋势,为国家制定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战略提供参考依据,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展企业金融服务需求一次性专项调查。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金融服务需求专项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06]137号)要求,现就做好本市此项调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我国企业金融需求现状、特点和变化趋势,为国家制定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战略提供服务。
  二、调查范围
  本市200家企业的企业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具体名单另发)
  三、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以调查问卷方式进行,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情况两部分。
  四、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发表与部分企业走访相结合的调查方式。调查问卷由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统一下发,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审核、验收后上报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五、组织实施方式及报送时间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金融需求调查问卷》方案的要求,本次专项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负责统一布置、收集、审核和上报工作。请各被调查企业于2006年7月21日前将《企业金融需求调查问卷》报送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联系地址:威海路48号1710室,邮政编码:200003,联系人:孙德麟,陈铭,严洁
  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被调查企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如实填报,按时报送。
附件:《企业金融需求调查问卷》(略)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二○○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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