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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7-26 生效日期: 1993-07-26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现将《关于加强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意见》精神,切实搞好骨干教师培训工作。
  
  一、《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
  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在教师队伍建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骨干教师的质量和数量不仅体现教师队伍的总体水平,而且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小学教师队伍中骨干力量比较薄弱,青年教师所占比例较大,如不重视并做好骨干教师的培训与补充工作,将严重影响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的优化和整体水平的提高,影响基础教育的质量。因此,各地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教师(1991)8号)中提出的继续教育任务:“通过教育教学实践与培训,使每个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从中成长出一批教育教学骨干。”“当前,要把骨干教师培训放在重要的位置。”各地在面向全体教师,搞好职务培训的同时,应着重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应该看到,我国小学教师队伍中的中青年教师,大部分在中师接受过系统的培养,具有较好的基础;他们精力旺盛,进取心强,只要我们切实抓好对他们的继续教育,促使他们迅速成长,形成一支跨世纪的骨干教师队伍,是完全能够实现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骨干教师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行动起来,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二、骨干教师应当是政治思想好,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能在本学科教学中发挥指导、示范作用,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小学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要求:
  (一)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能模范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开拓进取、积极创新的精神。
  (二)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较强的自学能力。掌握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努力学习与小学教育教学相关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能对一般教师起指导、答疑作用。
  (三)教育思想正确。能按教育规律和小学生的思想实际、年龄特点,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能全面正确理解所教学科教学大纲,熟练掌握教材,正确贯彻教学原则,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效果好,能对一般教师起示范作用。
  (四)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改革意识。能独立承担公开课、研究课、实验课等教学任务,并能承担一般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在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带头作用。
  提出上述小学骨干教师基本要求,目的在于制定培训规划和确定选拔培训对象的标准。但由于各地的师资水平不尽相同,各地应结合本地区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在选拔培训对象和进行培训过程中,既要全面衡量,又不可求全责备,对其中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教师,也应加以选拔并培训。

  三、《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中提出:“骨干教师培训,是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这是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的总目标。
  《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中关于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的原则、内容、形式和方法等有关规定,原则上都适用于小学骨干教师的培训,但根据骨干教师培训的特殊性,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根据骨干教师具有相对性的特点,培训活动的组织更应因时因地制宜。2.根据骨干教师主要是在岗位成才的规律,要特别重视开展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践的培训活动,重视发挥学校自培、教学研究、以老带新,以及教师自学自练等培训形式的作用。3.要注意把集中培训和分散指导结合起来。4.骨干教师培训的重点是: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进行的培训,同时也要根据不同层次骨干教师的要求,对现有骨干教师通过组织专题研讨班、给教改科研课题任务等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选准对象,分期分批进行培训。骨干教师的成长要经过一个连续性的教育过程,因此不能把骨干教师的培训变成一次性的达标培训,也不能靠单纯的办班来解决一切问题。必须要通过反复的教育教学实践和多种形式的培训,来促使其成长。骨干教师的培训属继续教育的范畴,因此,要把制定骨干教师培训方案,纳入到开展继续教育的总体规划中去,统筹安排好骨干教师培训、职务培训、新教师培训等项培训任务。
  要注意充分发挥各方面的培训功能和积极性。骨干教师培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师训机构、教研部门、电教部门,以及教师任职学校都负有重要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各方面培训力量要有明确的分工,并要求做到互相配合、协调行动、通力合作。这是教育行政部门发挥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

  四、在开展骨干教师培训中,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要妥善解决好培训骨干教师所需的经费,切实保证质量。
  要形成激励教师积极参加培训的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政策,调动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要建立骨干教师培训的业务档案,要把教师参加培训的成绩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条件。对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优先选送他们参加小学教育大专班的学习。教师所在地区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为教师参加培训创造必要的条件,在学习费用和时间上给予支持。
  目前,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已在全国陆续开展。不少地区对骨干教师进行了多种形式培训的试验,积累了一些经验,收到了一定的实效。希望各地继续研究,努力探索,积极实践,认真总结经验,走出一条培训小学骨干教师的好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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