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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交通工业产品质量管理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9-08-12 生效日期: 1989-08-12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及部属有关单位:
  近几年来,交通工业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推进技术进步,工业产品质量有所提高,优质名牌产品不断涌现,有些工业产品质量已达到了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为我国交通运输事业提供了大量适用的装备。但是,目前交通工业产品质量和数量仍不能适应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多数产品在品种、结构、性能等方面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有些企业领导质量意识不强,管理松懈、有章不循、执法不严;有些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不健全;有些企业在承包经营中出现了削弱质量管理、冲击产品质量的现象。为了进一步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抓好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交通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强“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不断强化质量意识
  产品质量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交通工业产品的质量是直接关系到交通运输安全的大事,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当前,随着交通工业的发展和产品出口创汇的需要,国内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对交通工业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此,交通部门和工业企业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质量是交通工业发展的生命线”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把产品质量作为关系交通工业生存发展的大事来抓,锲而不舍,抓出成效;工业企业要紧密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把追求“质量第一”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建立健全机构,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
  交通工业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工业企业质量工作的领导,加强质量管理与监督部门的组织建设,明确质量管理部门职责,充分行使质量管理与监督职能。工业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以及企业各部门的质量责任。企业领导要亲自抓质量工作,把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支持质量管理和检验部门独立地行使职权。在企业的奖惩制度中,坚决落实质量否决权制度,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对提高产品质量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要敢于重奖,对忽视质量、弄虚作假、违章操作,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者要严肃惩处。

  三、加强技术和管理基础工作
  工业企业要继续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中心,结合企业升级、全面质量管理达标验收和质量管理奖评审工作,大力加强技术和管理基础工作。要加强标准化工作,努力完善产品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标准,严格计量管理,完善产品质量检测手段,加强质量信息工作;要认真研究和改进设计、工艺、检测技术,坚持“三检制”严格各阶段质量控制,建立良好的科研、生产秩序,搞好文明生产。要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技术业务水平。

  四、深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全面质量管理是国内外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方法。工业企业主管部门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制定深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规划、计划,定期检查企业达标情况,对先进企业要列入创省、市质量管理奖计划,对其中成绩显著的企业要推荐申报部级与国家级质量管理奖,对获得各级质量管理奖的企业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推广其先进经验。工业企业要认真贯彻实施新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使全面质量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全面质量管理的有效性。

  五、在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中确保产品质量
  目前,有些企业在承包经营中,只注重经济效益指标,忽视质量指标和质量管理工作,出现产品质量下降的趋势。主管部门及企业领导要重视研究这些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及时予以纠正。在制定承包经营合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把质量指标作为合同条款的重要内容,在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中确保产品质量。

  六、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全面掌握企业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存在的质量问题,认真贯彻国务院《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部属行业检测机构要认真执行部下达的监督抽查计划,切实搞好对重点交通工业产品的监督检验,以限制伪劣产品,保护优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检测机构应于每年年底向部报告年度质量工作情况,部定期或不定期公布部级监督抽查结果,抓好交通工业产品质量的宏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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