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建科[2006]290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各有关单位:
《甘肃省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已经编制完成,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七月十日
甘肃省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
为使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在“十一五”期间取得较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通知》及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143号部令)、《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科[2005]9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编制了《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建筑节能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一)拓展了建筑节能工作的新局面
1、制定政策法规,指导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第76号部令,编制下发了《甘肃省建筑节能“十五”计划纲要》,甘肃省人民政府颁布了《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规定》(第9号政府令);兰州市政府颁布了《兰州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管理办法》(第7号政府令);甘肃省建设厅、省物价局联合出台了《甘肃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实施细则》、《关于对节能建筑采暖费给予适当优惠的意见》,使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2、建筑节能管理措施得到落实和强化。以兰州市等省辖市为重点,全面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并逐步向其它城市推开。各设计单位均能按现行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能严格依据相关标准规定审查,在大、中城市,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基本能够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建设。
3、大力宣贯节能设计标准,积极组织技术讲座。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建筑节能工作,编制培训教材《建筑节能与新型墙材》,组织建筑节能技术专题讲座,开展各种建筑节能技术培训及学术研讨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建筑节能社会氛围。
4、建筑节能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建筑外墙、内墙、屋面、地面、门窗等维护结构的材料与构造已由原来的传统作法向轻质保温、隔热、隔声等高效多功能方面改进。建筑采暖方式和系统形式向多样化、计量化方向发展,采暖收费计量化的比例明显增大。
5、建成一批节能建筑。截止2005年,全省已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3100万㎡,其中节能50%的建筑面积1260万㎡,节能65%的建筑面积20万㎡,建成太阳能房60余万㎡,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建筑面积65余万㎡。
6、建筑节能相关产业有较大发展。新型墙材的产量由2000年的7.8亿块标砖提高到2005年的14亿块标砖,“十五”期间使用新型墙材建筑量占建筑总量的55%。
7、墙材的利废率得到提高。全省每年约有62万吨粉煤灰和炉渣用于墙材生产。
(二)开展科技攻关,取得配套成果
1、建筑节能创新成果。对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进行了重点攻关,主要成果有:《甘肃省节能居住建筑优选方案研究》、《集中采暖系统热表应用与配套技术研究》、《多功能微孔轻质混凝土复合砌块和墙板的研发》、《加气混凝土砌墙门窗连接与建筑节能研究》、《外保温墙体、抹灰聚合物砂浆的应用研究》、《复合节能保温涂料》、《利用地方资源研制粘土陶粒轻质高强混凝土》、《民用建筑节能能耗评价现场检测技术》、《建筑物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方法的研究》、《建筑物能耗调查与供热计量技术研究》、《榆中县供热分户热计量管理系统技术研究》、《基于全寿命费用的节能居住建筑经济分析理论与实证研究》、《合作市区被动式太阳房现状分析及研究》、研究与编制40多项,完成的科研成果中有多项获甘肃省科技进步奖,其中“多功能微孔轻质混凝土复合砌块和墙板”获得首届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建筑物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方法研究”项目取得了国家发明专利。
2、编制了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与标准图集。主要有:《甘肃省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甘肃省实施细则》(节能50%)、《低温地板辐射采暖应用技术规程》、《岩棉板外保温墙体设计与施工规程》、《聚苯板外保温墙体设计与施工规程》、《粉煤灰建筑工程应用技术规程》、《新建集中采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住宅设计标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编制规定》(节能专篇)、《ZL胶粉聚苯颗粒墙体保温建筑构造图集》等8项建筑节能地方标准和14项建筑节能甘肃省标准设计图集和建筑部品通用图集。
(三)建筑节能技术的重点推广及示范工程建设
1、指导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在兰州及兰州以西地区推广应用了岩棉外保温、聚苯板外保温、硬质聚氨酯泡沫保温及夹心保温复合墙体。在天水及天水以东地区推广应用了憎水珍珠岩保温板、充气石膏保温板、聚苯保温板、岩棉保温板和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形成外墙内保温复合墙体。
2、以示范工程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先后确立了兰州市榆中县建筑节能分户计量住宅小区为省级建筑节能科技示范项目;兰州鸿运润园健康住宅小区(节能65%)、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小城镇、庆阳市西峰区生态型窑居村落为建设部建筑节能科技示范小区,为全省实施建筑节能工作积累了经验。
通过上述工作,为全省今后贯彻实施第二步及第三步节能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存在的问题:一是全社会对建筑节能工作认识还不够充分,支持的范围和力度不够;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省会城市和部分地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比较好,其余地区进展缓慢,新型墙材的生产在全省布点不均匀;三是投入建筑节能科研开发和推广应用的财力不足,远不能满足节能工作发展的需要;四是建筑节能实施监督力度不够。
二、建筑节能“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节约型社会为指导,以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为工作平台,以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和环保为工作重点和突破口,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技术、经济、法律等为手段,以改善建筑功能,创建良好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建筑领域资源利用率。
(二)发展目标
1、建筑节能总体目标
(1)到2010年,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现节能50%的目标,其中兰州市和有条件的城市或工程项目鼓励直接实施节能65%的目标;结合甘肃实际情况逐步开展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兰州市达到20%以上,中小城市和县城达到10%以上。
(2)到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供热商品化,实行将采暖费补贴由“暗补”变“明补”的货币化改革。城镇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凡使用集中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室温调控及分户计量采暖系统;既有建筑供热系统原则上应通过技术改造达到室温调控及热计量要求。
(3)到2010年,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对水的节约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以上。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总消耗比现在下降10%;城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增长幅度要在现有基础上力争有较大减少。
(4)“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节约采暖用煤不低于60万吨标准煤,减缓冬季采暖期城市大气污染,每年减少向大气排放SO2 1.26万吨,NOx0.63万吨,烟尘0.17万吨和CO2146.4万吨以上。
(5)新型墙材的生产能力由2005年的14亿块标准砖增长到2010年的20亿块标准砖;全省每年约有70万吨粉煤灰和炉渣用于墙材生产,全省每年节地面积约为2500亩。
(6)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采用风机水泵变频调速技术,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等,加快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
2、建筑节能产品的开发及推广应用目标
(1)研制开发和引进生产高档次、多功能、利废率高的承重和非承重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或装饰砌块,总生产能力达到4亿块标准砖。改变我省高档装饰型承重砌块和护坡砖、植草砖、吸水砖等混凝土制品严重短缺的现状。
(2)结合本省粘土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域狭长,新型墙材供应不配套的实际,因地制宜,在不毁田,不破坏植被的情况下,仍需发展节能效果好,技术含量高和废渣利用多的粘土烧结空心制品,页岩烧结空心制品或其它高性能烧结空心制品。鼓励发展国家提倡的其它新型墙材。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混合结构的外墙和新建框架结构的填充墙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3)开发研制生产高性能的绝热保温材料。如憎水珍珠岩保温板、岩棉和聚苯保温板,泡沫玻璃保温板,环保节能保温涂料,硬质聚氨酯保温材料等;大力研发生产适应农房建设的新型保温材料。
(4)开发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建筑节能检测评价技术及成套测试设备。开发便捷实用的建筑节能评估软件。使我省建筑节能的实验室检测和现场检测技术走在全国前列。
(5)继续开发生产加气混凝土制品,通过技术改造或技术引进,使加气混凝土行业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产品质量严格达到新的国家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要求,全省年产量达到85万立方米的生产规模。
(6)在节能型非承重复合砌块的技术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效。其中多功能微孔轻质混凝土复合砌块产量达到30万立方米以上,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其它配套系列产品,努力形成特色产业。
(7)大力推广建筑隔墙用轻质板材,保证产品质量和产量,新型墙板质量水平必须严格达到或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全省生产规模达到600万平方米以上。
(8)因地制宜的积极采用节能、洁净、舒适、安全的多种采暖方式,如低温地板辐射采暖、燃气壁挂炉、低温电热电缆等;集中供热锅炉房应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和高效节能设备;热力管网和采暖系统中优先采用管道直埋技术。
(9)在城镇建筑中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技术,建成太阳房65万平方米,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
(10)提高外门窗的保温隔热和气密性能,新建居住建筑的外门窗传热系数控制在4.7w/㎡?K以下。优先采用中空玻璃断热型材制作的金属窗。在1―8层建筑中采用的门窗气密性等级不低于Ⅲ级水平,在9―30层建筑中,不低于Ⅳ级水平。禁止使用25、35系列空腹钢窗和32毫米实腹钢窗及单框双玻窗。
(三)技术路线与途经
开展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大力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设备。重点发展下列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
1、新型节能保温、隔热的墙体与屋面技术
(1)外墙保温技术
a、外墙外保温技术。大力发展聚苯板(膨胀型聚苯板或挤塑型聚苯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憎水珍珠岩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硬泡聚氨酯复合ZL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制定相应施工规范,重点做好外墙外保温表面抹灰用聚合物砂浆的抗裂和抗老化研究,保证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耐久性。
b、夹芯保温技术。在低层或多层砖混结构建筑中,鼓励采用以岩棉聚苯板、憎水珍珠岩保温板、高效绝热材料为芯材的夹芯保温技术等。研究施工配套技术。
c、单一保温墙体。开发能直接达到第二步及第三步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单一复合制品,加强微孔轻质砼复合砌块在框架填充墙中的应用,重点对建筑外围护结构中热桥问题及砌筑配套异型砌块等进行专门研究,开发配套系列产品,改进构造做法,减少热桥造成的热损失。
d、外墙内保温技术。进一步研究内保温体系,减少热桥的构造措施和吊挂设备的锚固技术。我省天水及天水以东地区重点推广应用憎水珍珠岩保温板,充气石膏保温板、聚苯和岩棉保温板以及加气混凝土砌块等保温墙体,内设空气层,形成外墙内保温复合墙体。
(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防止热、裂、渗、漏技术
在研究提高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抗震性能的同时,研制提高空心砌块的保温、抗裂、防渗、防漏技术和外墙外保温及夹芯保温复合墙体综合配套技术。在我省烧结粘土空心制品较少的地区宜推广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外墙外保温和夹芯保温复合墙体技术。
(3)高性能烧结粘土空心制品技术
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发展地方产业,研制开发生产高强度、高孔洞率、高利废、高热阻烧结模数多孔砖、烧结粘土多孔砖、空心砌块,并在多层、中高层和农房建筑中推广应用。
(4)新型屋面保温技术
提高硬质聚氨酯泡沫保温屋面、挤塑型聚苯倒置保温防水屋面、膨胀聚苯保温板屋面、憎水珍珠岩保温板屋面的性能和质量,延长使用寿命。
2、节能门窗保温隔热密闭技术
节能型门窗与密闭技术。研制开发与引进技术相结合,加强节能门窗及其密闭技术的研制与开发。重点推广应用中空玻璃窗如:塑钢窗、铝塑复合窗及断热铝金窗等新型节能窗。积极推广新型的操作方便、密闭良好、节能显著的多功能门窗。
3、集中供热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
对供热系统进行优化设计。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清洁型的锅炉设备。研制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调系统、热电联产节能技术,
4、采暖空调系统分户热计量技术
研究温控调节技术,各种热计量方式在居住建筑中的合理配置,开发应用节能空调、节电设备、热表、阀门等配套产品。确定试点城市,积极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等试点工作,加快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制度。兰州市及其它具备燃气供应条件的城市应注重燃气分户采暖技术的应用。
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
在抓好新建筑节能工作的同时,加快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针对既有建筑开发兼有装饰和保温功能的复合制品及配套安装技术,针对节能改造达标的建筑开发采暖系统改造配套技术与产品等。
6、太阳能应用技术
研究开发太阳能(供暖、供热水)在居住建筑中的应用技术。在城市中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在城镇和农村地区充分利用太阳能充足的资源优势,推广太阳房和太阳灶的应用,取消各种限制太阳能技术利用的规定。
7、公共建筑的节能技术
根据不同建筑类型,依照国家节能标准进行能耗分析,制定技术方案,开展工程应用和试点工作。
8、建筑节电技术
大力推广垃圾处理、太阳能、沼气、风能发电技术,开展用电系统节能调控,节能电器和节能灯具的研制与开发,同时在城镇建筑中积极推广节电、垃圾集中堆放与处理等新技术。
9、建筑节能能耗检测评估技术
以“建筑物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方法”为起点,在建筑物能耗检测评价方面研发或引进屋顶传热系数、门窗传热系数及门窗气密性、水密性及物理力学性能三性实验的系列检测技术或设备,研制检测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缺陷的红外热像测试仪器,开发方便快捷、准确可靠的建筑节能评估软件。使我省建筑节能检测评价技术更趋全面合理。
10、建筑节水技术
以节水为中心,合理配置水资源,积极发展节水型产业。开展先进的供水系统、中水处理、污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技术、节水洁具和节水龙头的研发与推广,加快城市供水老化管网的改造步伐,保证供水安全,减少水的漏失;重点开发农村高效节水、雨水利用和城市水循环利用技术,加快雨水收集利用技术标准的制定,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为尽可能综合利用再生水创造条件。
11、建筑节材技术
研制开发高性能,低材(能)耗,可再生利用的建筑材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研制开发高效保温、轻质高强,减轻结构自重、节约钢材和混凝土用量的轻质墙体材料和屋面材料。提高建筑品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努力降低对建筑材料的消耗;推广高效钢材和高性能混凝土;研究对建筑垃圾和部品的回收利用技术。村镇积极采用秸杆等产品制作植物纤维板。
12、节约用地技术
充分利用荒地、劣地、坡地和废弃地,通过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和节约程度;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合理发展、基本稳定、有效控制。支持和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立体停车和立体绿化等技术,实现城市的节约用地。
13、建立建筑节能技术示范项目
以试点工程为载体作好建筑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经验总结,以点代面,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启动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形成相关标准和技术体系。
14、节能住宅建筑体系成套技术
继续完善建筑节能相关配套技术标准,在总结经验、充分进行经济技术论证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节能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开发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建筑节能成套技术。
(四)制度保证措施和主要支撑条件
1、加强节能法规政策制定
从省情和行业实际出发,本着逐步推进、重点先行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法规体系,加强建筑节能立法及法制建设。以加强政府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材料、用能系数及其相应的施工工艺和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根据本省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开发状况,制定鼓励推广应用和限制技术目录并予以公布。
2、编制和适时出台有关技术标准
全省纳入建设程序管理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现行节能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民用建筑项目积极按65%节能目标实施。组织编制《甘肃省采暖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65%)》、《甘肃省建筑外墙保温施工技术规范》、《甘肃省民用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以及相关配套技术标准和图集,指导和督促建筑节能工作有效地实施。
3、加快编制各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规划
由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组织人员,根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快编制本地区的远期实施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
4、建立建筑节能激励机制
对按面积收取采暖费的非节能既有建筑,通过节能改造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采暖收费应给予10-20%的优惠;对新建达到节能标准、但仍按面积收费的建筑,其采暖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收10-20%。
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节能建筑和供热计量收费政策,研究对新建建筑推广“四节”技术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及节能示范突出的项目单位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贴息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和研究用于建筑节能的新型材料,对在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技术与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者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改革奖项评审办法,把执行“四节”作为各类奖项评审的重要内容。
对工程建设中违反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执行建筑节能有关标准和规程的行为,对不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施工规程的新建民用建筑工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143号部令)规定进行处罚。
5、加强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按照建设部的部署,以工程为载体,继续在全省建设行业实施“甘肃省建筑节能”、“甘肃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从中择优推荐建设部“建筑节能”、“建设科技”示范工程;要求全省各地区每年都要确立1-2个“建筑节能”、“建设科技”示范工程,通过试点示范工程引领技术方向。
6、加大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力度
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强化以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全过程监管。规范监管行为,规定科学合理的节能审查、监管等工作程序和要点,依法监管并严格执法,落实《民用建筑节能质量监督专项备案登记表》制度,并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度化。
7、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
开展广泛持久的群众性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建筑节能的宣传范围,由城镇向农村扩展,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并编制教材,在大专院校建筑和相关专业开设节能的选修课。组织建筑节能讲师团与当地主管部门相结合,在全省各地区举办巡回讲座。
8、开展建筑节能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积极寻求国际、国内合作伙伴,引进、生产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新材料;建设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联合举办建筑节能研讨会等。重视企业与用户的实际经济利益。
9、坚持节约建筑用能与开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相结合
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是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环境的一项战略措施。开源节流相结合,才能使用能得到切实保障。
10、坚持节约建筑用能与墙体革新相结合
要发展建筑节能,采用保温隔热性能良好的墙体用材料,就必须积极开展墙体革新。要逐步理顺建筑节能与墙体革新的管理关系,发挥综合作用,推动建筑节能工作。
11、坚持加强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与改进采暖空调技术相结合
在加强建筑围护结构保温的同时,重视提高采暖空调系统的用能效率,使建筑节能收到实效。
12、坚持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
坚持政府对节能的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对节能的促进作用相结合,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健康发展。
二○○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