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嘉政发[2006]35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嘉人发[2006]10)文件要求,现将2006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委全委会议、省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有针对性地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法制环境的改善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增强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为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而努力。
二、检查内容
一是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学习宣传的情况,制定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协调各有关部门关系及有关部门分工配合情况、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公安管理部门执法情况,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以及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上述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此项检查由市公安局负责。
二是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加强审计工作的情况,被审计单位依法接受审计检查的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审计结果的情况,部门、单位的领导有无干涉依法审计的情况,审计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建议。此项检查由市审计局负责。
三是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对组织宣传学习、贯彻执行情况以及进一步贯彻的意见。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
四是检查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至2009年)》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同时检查验收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公开办事程序及建立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此项检查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检查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今年的执法检查,从6月份开始到9月份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到8月中旬)是自查阶段,各负责部门要在做好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做好自查工作。第二阶段(8月下旬)是市政府组织抽查阶段,由市政府组成抽查组,对各部门的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第三阶段(9月上旬)是总结验收阶段,各牵头部门要针对执法检查以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深刻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落实。
四、具体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今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要站在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高度,精心组织好各项检查工作,务求使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个案的督查力度,做好纠正工作。
二00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