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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年度中间购进或变价出售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问题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1-03-06 生效日期: 1981-03-06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年度中间购进固定资产,可自安装交付使用月份的下月起,计算提取折旧。
2、合资经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年度中间变价出售固定资产,可自变价出售而停止使用月份的下月起,停止计算提取折旧。 3、合资经营企业在用的固定资产因故停止使用,一律从停止使用月份的下月起,停止计算提取折旧。   财政部
198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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