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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新密市巩义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表彰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12 生效日期: 2006-07-12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文[2006]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被省委省政府纳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这也是我市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豫政办(2006)43号)指出我市新密市和巩义市耐火材料群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重视,组织有力SPAN lang=EN-US>,措施过硬,成绩突出,取得了明显成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新密市人民政府和巩义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新密市根据耐火材料企业不同的经济实力和规模,分类指导, 制定不同级别的改造标准,努力提升耐材行业的档次。实施强制停产治理措施,对6月底不能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161家企业依法实行停产治理,促使企业加快治理进程。目前该市新上环保节能型隧道窑生产线55条,投资2.6亿元。该市496家限期治理企业中已完成治理任务74家,301家企业正在治理,污染物排放量较去年减少30%,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巩义市对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的企业和6月底不能完成治理的,全部依法予以关闭。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停止一切建设项目的审批。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整体发展思路,该市专门在北山口镇规划建设了耐火材料工业园,目前已经初具规模,耐火材料企业进驻园区达10家。该市按照以压促治、以治促调、以关促调的原则,269家耐火材料企业已完成治理86家,正在治理36家,其余正在编制方案。
  希望新密市、巩义市人民政府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强化标准,严格政策,确保全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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