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卫函[2006]115号
资兴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书》收悉。经研究,我厅原则同意由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编制的《资兴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2×60MW发电机组技改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报告编号:LYP-2006-003)。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一氧化碳、苯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该项目在下阶段设计中要对防全身振动、防工频电磁场和电焊作业有毒有害物质等防护内容及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方面充实和完善;要进一步制定毒物、噪声、高温、热辐射、工频电磁场、粉尘等综合防护措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此复。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