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并发改科教字[2006]209号
娄烦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6]10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国家安排我市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投资计划88万元(具体项目及资金额度见附件)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依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要优先确保项目学校基本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房的建设,不得超越实际盲目追求项目学校的示范效应;不得超越规划标准扩充办公行政用房面积;不得以综合楼、办公住宿综合楼等名义变相建设办公行政用房或职工住宅;凡将原有校舍改为学生宿舍的,由地方政府负责确保寄宿生的生活和安全需要;严禁未经批准变更建设内容或擅自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二、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县发展改革局要切实履行职责,会同本县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各建筑项目符合学校教学、生活和日常管理的实际,符合有关建筑安全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禁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将项目概况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必须纳入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时完成投资,不得用于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四、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配套投资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将其它专项的中央资金或配套投资充作“寄宿制工程”的配套;凡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只用于项目学校土建项目的,学生床铺、课桌凳等配套设备,须由县政府负责解决;各项目学校的仪器、图书购置,以及围墙、厕所、勤工俭学场地等配套设施,原则上由县配套资金解决。纳入“寄宿制工程”的各单体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或改换名称重复申报其它中央建设专项,严禁套取专项资金。?
五、要与县相关部门一道,采取措施加快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并切实做好减免“寄宿制工程”建设收费的相关工作。?
六、请于每月3日前按有关要求向我委(科教处、投资处)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附件:太原市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表 二OO六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