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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07 生效日期: 2006-07-07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并发改科教字[2006]209号
娄烦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6]10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将国家安排我市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投资计划88万元(具体项目及资金额度见附件)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依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要优先确保项目学校基本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房的建设,不得超越实际盲目追求项目学校的示范效应;不得超越规划标准扩充办公行政用房面积;不得以综合楼、办公住宿综合楼等名义变相建设办公行政用房或职工住宅;凡将原有校舍改为学生宿舍的,由地方政府负责确保寄宿生的生活和安全需要;严禁未经批准变更建设内容或擅自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二、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县发展改革局要切实履行职责,会同本县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各建筑项目符合学校教学、生活和日常管理的实际,符合有关建筑安全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禁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将项目概况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必须纳入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时完成投资,不得用于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四、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配套投资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将其它专项的中央资金或配套投资充作“寄宿制工程”的配套;凡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只用于项目学校土建项目的,学生床铺、课桌凳等配套设备,须由县政府负责解决;各项目学校的仪器、图书购置,以及围墙、厕所、勤工俭学场地等配套设施,原则上由县配套资金解决。纳入“寄宿制工程”的各单体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或改换名称重复申报其它中央建设专项,严禁套取专项资金。?
  五、要与县相关部门一道,采取措施加快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并切实做好减免“寄宿制工程”建设收费的相关工作。?
  六、请于每月3日前按有关要求向我委(科教处、投资处)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附件:太原市2006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表 二OO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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