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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费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89-01-16 生效日期: 1989-01-16
发布部门: 财政部
发布文号: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和1988年8月12日财政部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有关会计处理方法规定如下:
  一、会 计 科 目
  (一)被承租企业
  1.关于被承租企业的资产评估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出租前财政部门应会同其他出租方和有关部门,对企业资产进行清查和重新评估。按照签订租赁经营合同时价格水平和资产的新旧程度核定的资产,现值高于或低于资产帐面价值的,应按财政部门核准的数额,相应调整企业资产的帐面价值和有关资金。
  (1)评估后调增企业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借(增):固定资产,贷(增):固定基金(如评估后调减企业资产帐面价值,作相反分录,下同)。
  (2)评估后调增企业流动资产帐面价值:借(增):原材料、产成品等科目,贷(增):流动基金……国家流动基金。
  (3)评估后调增企业专项资产帐面价值:借(增):
  专项物资等科目,贷(增):专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
  2.关于承租方(包括担保人,下同)提供的担保财产个人承租、合伙承租以及全员承租的承租成员或企业承租,应按照规定出具与租赁企业资产成一定比例的个人财产或留用资金作为承租担保。
  作担保的现金应专户存储。存入银行时,借(增)记“专项存款”科目,贷(增)记“专项应付款……承租担保金”科目。作担保的其它财产应设备查簿登记,并妥善保管。
  租赁经营合同解除时,对承租方出具的担保财产,应区别情况处理:
  (1)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达不到租赁经营合同规定的经营总目标或者欠交租金,首先用企业风险保证金弥补,不足部分用承租方提供的担保财产弥补。①如需用现金以外的其他财产弥补的,首先要变卖担保财产,作为承租人补交的承租担保金:借(增):专项存款等科目,贷(增):专项应付款……承租担保金。②承租担保金补交租金:借(减):专项应付款……承租担保金,贷(减):专项存款。③弥补承租期内未弥补的亏损:借(减):
  专项应付款……承租担保金,贷(减):应弥补亏损。④将承租担保金转入更新改造基金,以弥补在承租期内未履行租赁经营合同规定的经营总目标、没有达到规定的设备完好率等而发生的损失:借(减)专项应付款……承租担保金,贷(增):专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⑤用承租担保金退还预支的生活费(注):借(减):专项应付款……承租担保金,贷(减):其他应收款……预支承租方生活费。(注:专用基金与流动资金相互垫支款项应及时清偿,有关分录略,下同)。
  (2)承租方达到租赁经营合同规定的经营总目标并能按照租赁经营合同规定交付租金的,应退还承租担保金:借(减):专项应付款……承租担保金,贷(减):专项存款等科目。
  3.关于承租方的收入
  (1)承租成员的工资:按规定,凡属个人或合伙承租的,租赁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停发承租经营者及合伙承租成员的基本工资、奖金,预支生活费。企业预支的生活费,借(增)记“其它应收款……预支承租方生活费”科目,贷(减)记“现金”科目。凡属全员承租的,其承租成员的基本工资,仍按现行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计入成本。
  (2)租赁经营企业实现的利润依法纳税后,分为承租方的收入、企业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①企业应增设“552未分配承租收入”科目。月份终了,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承租方收入:借(增):利润分配……分给承租方的利润,贷(增):未分配承租收入(个人、合伙或全员承租的)或专项应付款……应付承租企业的收入(企业承租的)。②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出应留给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借(增):利润分配……企业留利,贷(增):专用基金(有关明细科目)。
  (3)按照合同的规定计算交纳租金:①个人、合伙或全员承租的,于交纳租金时:借(减):未分配承租收入,贷(减):专项存款等科目。
  ②企业承租的,被承租企业代交纳租金时:借(减):专项应付款……应付承租企业的收入,贷(减):专项存款等科目。其余部分,交给承租企业:
  借(减):专项应付款……应付承租企业的收入,贷(减):专项存款等科目。
  (4)财政部门将承租方交付的租金一部分或者全部返还企业用于生产发展和技术改造:借(增):专项存款,贷(增):专用拨款……挖潜革新改造拨款。
  (5)年度终了,按照规定计算应支付承租经营者、合伙承租成员的收入。其收入首先扣除预支的生活费,其余部分支付给承租经营者及其它承租成员:借(减):未分配承租收入,贷(减):其他应收款……预支承租方生活费现金。
  (6)承租方的收入在交付租金和实际支付给承租成员后的余额部分,按规定转作风险保证金:借(减):未分配承租收入,贷(增):专用基金……风险保证金。
  (7)企业当年提取的承租方收入不足交纳租金,或不足抵扣预支的生活费,用结余的风险保证金交纳租金,或抵扣预支的生活费:借(减):
  专用基金……风险保证金,贷(减):专项存款或其他应收款……预支承租方生活费。
  (8)租赁经营合同解除时,对结余的风险保证金应区别情况处理:
  ①凡达到租赁经营合同规定的经营总目标并按照租赁经营合同规定交付租金的,财政部门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从企业的风险保证金中按照承租方担保现金数额的1至5倍支付给承租方:借(减):专用基金……风险保证金,贷(减):现金。②凡在租赁期内欠交租金的,用风险保证金弥补:借(减):专用基金……风险保证金,贷(减):专项存款。③凡在租赁期内有未弥补亏损的,用风险保证金弥补:借(减):专用基金……风险保证金,贷(减):应弥补亏损。④凡支付承租方或补交租金、弥补亏损等后,仍有余额,应将结余的风险保证金转入生产发展基金:借(减):专用基金……风险保证金,贷(增):专用基金……生产发展基金。
  (二)承租企业:
  1.关于担保资金
  企业承租应出具与租赁企业资产成一定比例的留用资金作承租担保金。企业出具的承租担保金,借(增)记:“专项应收款……承租担保金”科目,贷(减)记:“专项存款”科目。
  2.关于承租收入
  为了避免重复纳税,企业承租外单位所收取的承租收入,可并入承租方企业的留利,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借(增)记“专项存款”科目,贷(增)记“专用基金(有关明细科目)”科目。
  3.关于租赁经营合同解除后的清算
  按规定,在租赁期内达不到租赁经营合同规定的经营总目标或者欠交租金,应用承租企业提供的担保财产弥补,借(减)记“专用基金”科目,贷(减)记“专项应收款……承租担保金”科目,弥补后多余的承租担保金,退回承租企业时,借(增)记“专项存款”科目,贷(减)记“专项应收款……承租担保金”科目。

  二、会 计 报 表
  (一)被承租企业应在会工01表“资金平衡表”第95行项下增 设后尚未分配的承租方收入。年度终了,按照规定转入风险保证金后,本项目应空置不填。
  (二)被承租企业应在会工02表“利润表”第32行项下增设 “分得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承租方的收入。
  (三)被承租企业应在会工21表“专用基金及专用拨款表”、 “专用基金”部分增设“风险保证金”专栏,反映承租期内从承租收入中转作的风险保证金的增减变动情况。
  (四)企业应在会工21表“专用基金及专用拨款表”15行项下增承租收入中按照规定转入企业留利数;被承租企业反映从承租方收入中转作的风险保证金的数额。被承租企业还应在第25行项下增设“8、补交反映租赁合同解除时用风险保证金补交的租金和弥补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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