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建科通知[2006]3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房地产、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等行业协会,系统各单位、委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建设发[2006] 201号、202号、203号、204号、205号《关于批准〈变形缝建筑构造〉图集为浙江省标准设计图集的通知》、《关于批准〈外墙外保温构造详图(一)〉图集为浙江省标准设计图集的通知》、《关于批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结构构造〉图集为浙江省标准设计图集的通知》、《关于批准〈烧结多孔砖房屋结构构造〉图集为浙江省标准设计图集的通知》、《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天然气联合循环电厂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标准》、《图集》购买事宜可与浙江省标准设计站(杭州市安吉路20号,电话:85152779)联系。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六年八月十七日 附:建设发[2006]201号
建设发[2006]202号
建设发[2006]203号
建设发[2006]204号
建设发[2006]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