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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4 生效日期: 2003-12-24
发布部门: 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发布文号:

部直属长江水利委员会(武汉)、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蚌埠市)、珠江水利委员会(广州)、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松辽水利委员会(长春)、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河南济源市)、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南京)、国际小水电中心(杭州)、三门峡温泉疗养院(河南三门峡市)、北戴河疗养院(河北秦皇岛市北戴河)、部在京直属各单位(自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乌鲁木齐):
  最近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年底和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严密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改革发展和人民生活创造安全的环境。为做好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现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提出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把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要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

  二、各单位要在元旦、春节前,以水利施工、车船交通、防火防爆、水库旅游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检查各项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针对冬春季多风气候干燥,春节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容易发生火灾的情况,重点加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仓库、集体宿舍、人员聚集场所以及炸药库、油库、液化气站、锅炉、压力容器等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加强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和组织职工文体活动的安全监管,严防火灾等事故,确保安全。

  四、根据节日和冬春季道路特点,加强车辆、船舶安全管理。要重点抓好冰雪道路和雾天车船行驶安全,加强车船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保证车船状况良好,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对承担节日运输任务的车船要重点监控,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五、加强水利施工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冬春季防寒、防冻、防火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年底为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违章指挥和操作的现象。对疏于管理,纪律松弛,有章不循,违章蛮干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各单位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认真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出现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要安排好节日期间职工生活,开展送温暖活动,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稳定,努力让职工渡过一个平安、欢乐的节日。
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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