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6]100号
北碚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命名重庆北碚科技工业园区的请示》(北碚府文(2006)30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的通知》((2005)15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补办有关开发区手续的函》(发改外资(2006)491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北碚科技工业园区。
二、该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为:机电一体化、环保设备、生物制药产业。
三、该工业园区的面积、四至范围和界址点坐标以国土资源部最终核定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该开发区的最终审核结果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公告为准。
二○○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