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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13 生效日期: 2004-12-13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证监发行字[2004]165号
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04年增发A股的申请报告》(沪振股字[2004]188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核准你公司增发股票。现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增发不超过20,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我会,按我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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