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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全国供销总社关于联合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23 生效日期: 2006-10-23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交通部商务部全国供销总社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铁道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商运发[2006]5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宣传、科技、财政、铁路、交通、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供销合作社,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商务部、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全国供销总社13部门决定联合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三绿工程下乡” 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当前,广大农村是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一方面,由于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缺乏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食品质量鉴别及安全消费等有关知识,致使部分上市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仍然超标,从源头防止农产品污染任务繁重。另一方面,由于绝大部分地区农村居民收入 偏低,食品消费主要是价格优先,加之农村市场是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一些农民购买食品既不查验相关证照,又不索要销售发票,致使一些“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以及被城市市场拒之门外的食品流向农村市场,食品卫生质量存在严重隐患。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已是当务之急。
  三绿工程是科学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种管理方法创新。安运用需求决定供给的理论,先从提倡绿色消费抓起,然后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从而引导绿色生产,最终实现对食品质量的全过程控制。推进“三绿工程下乡”,一方面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口,能有效 防止不卫生安全食品进入市场,大幅提高上市食品的卫生质量安全水 平;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宣传,有利于普及食品安全和科学种植养殖等知识,引导农民进行绿色生产和安全消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各地商务、宣传、科技、财政、铁道、交通、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食品药品监管、供销等部门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推进“三绿工程下乡”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紧紧围绕“三绿工程下乡”主题,扎实开展“三绿工程宣传月”活动。
  “三绿工程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明显效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在已采取的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三绿工程宣传月”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 工作;要紧紧围绕推进“三绿工程下乡”这个主题,在11月20日-12 月20日期间开展一次大规模的“三绿工程宣传月”活动,以从源头防 治农产品污染、积极推动良好农业规范(GAP)实施、发展有机农业、 促进农民增收和引导农民安全消费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要结合农村的具体情况,积极开展“逢集日”现场咨询、农村骨干专题培训,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政府工作部署、新闻媒体宣传、名优产品展示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系统宣传三绿工程的理念和食品安全、农业生产、安全消费等有关知 识,提高广大农民生产优质品牌农产品的意识和科学鉴别、选购食品 等技能,形成不生产加工、不贩卖销售、不购买食用不安全食品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三绿工程及各地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在政府与 群众、城市与农村、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架起连心梁;要加强对农村消费者权益维护的知识普及,指导和引导农民学会购买食品时要查看食品经营证照、索要发票及相关票据,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向有关部门 举报投诉,加强自我保护的自觉意识和能力。

  三、集中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为广大农民创建放心购物、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是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保障农民消费安全的重要措施,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加强县、乡镇、村商业网点建设,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重点改造和发展现有零售网点,建立适合农民生活生产的便民店,推动连锁经营,形成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安全消费零售网络。同时,要在春节前夕组织农村食品流通企业集中开展一次清仓查库活动、重点清查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和食用农产品认证标志等情况,清查方式以企业自查与政府部门抽查相结合,对清查出的卫生质量有问题的商品, 要督促依法进行销毁,不得上市销售。各地工商、卫生等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类食品批发部、集贸市场和个体商贩及小食品店、小作坊等,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执法检查时要做到“六查六看”:一是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非法出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 二是查进货发票,看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有关资质、发货票等票证;三是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四是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 厂址、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五是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行为; 六是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包括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是否履行了对进场经营者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 质量制度是否健全。

  四、疏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带动优质农产品进城,促进农民增收。
  疏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是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实现农产品优质 优价的有效途径。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大力组织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龙头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 期稳定的产销关系,为优质农产品进城提供快捷通道;要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立供需企业网上直供平台,鼓励农村连锁超市、大型消费单位与品牌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网上直供关系,进一步拓宽优质 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要认真贯彻交通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 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373号)。进一步做好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 网络建设工作,促进鲜活农产品跨地区流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进城线路,清除城乡流通壁垒;要重视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支持鼓励发展流通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商务、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经纪队伍培育培训和业务指导,为农村经纪人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使其更好地为农产品流通服务。

  五、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三绿工程下乡取得实效。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把推进“三绿工程下乡”作为 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周密安排,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认真做好三绿工程下乡的各项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活动中来;建立与农民沟通对话机制,随时听取农民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消费安全问题,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加大对改善农村食品流通安全状况的投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确保三绿工程下乡取得实效。
  “三绿工程下乡”各项活动结束后,全国三绿工程工作办公室将对有关工作进行总结,对精心组织并切实取得实效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及时总结“三绿工程下乡”活动,并将总结材料于2006年12月底前报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联系人: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颜金华 王晓飞
  电话:010-8522637285226350
  传 真:010-65252187
  E-mail:jianccchu@mofcom.gov.cn
200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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