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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S103省道溪红路南陵至铜鼓段设置收费站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09 生效日期: 2006-01-09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06]2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S103省道溪红路南陵至铜鼓段设置收费站点的请示》(渝交委文(2005)4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S103省道溪红路南陵至铜鼓段全长41公里,一期工程南陵至林家沟段全长20公里于2002年9月完工,市政府以渝府(2003)9号文批准设置了合田收费站。二期工程林家沟至铜鼓段全长21公里,2005年7月完成改建并交付使用。为尽快收费还贷,同时统筹考虑南陵至铜鼓段和巫山长江大桥两项目收费站的站间距均大于20公里的要求,同意拆除原合田收费站,巫山长江大桥收费站北移1.7公里,在南陵至铜鼓段设置华厂和铜鼓两个收费站。 二○○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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