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5〕16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第九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团参展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积极组团参展。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第九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团参展方案
第九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厦洽会)定于2005年9月8—11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厦洽会是中国目前惟一的国家级投资及贸易洽谈大型国际展览会,由商务部主办,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联合国工发组织(UNIDO)、国际金融公司(IFC)、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WAIPA)协办。
本届厦洽会继续以“引进来”和“走出去”为主题,届时,将举办大型展览会、亚欧会议贸易投资博览会、首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国际投资论坛、亚欧会议贸易投资论坛、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合作论坛、国际友好商会圆桌会议、APEC知识产权保护高级研讨会、外商对华投资项目对接会、国内投资项目对接会、上市公司投资项目对接会、中国企业赴境外投资项目对接会等多项专题活动。
这是一次扩大招商引资、开拓产品市场、寻求经贸合作的大好机会。为充分利用这一国家级、国际性招商与贸易平台,扩大我市对内对外开放,我市将作为成员单位组团参加,由吴家农副市长率团前往。重点搞好展览、投资对接、贸易洽谈等活动。 一、活动时间及地点
(一)活动时间:2005年9月8—11日
(二)主要地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二、重庆代表团组织机构
主 办:重庆市人民政府
承 办:市外经贸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
治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配合
团 长:市政府副市长吴家农
副团长:市外经贸委副主任邹小平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作为分团团长
三、组团参展方式
(一)参展方式
为增强展出效果,重庆代表团采取“统一设计、统一布置、整体展出”的方式。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合适展位。
1.独立洽谈展示位(含洽谈台、洽谈椅,2幅写真展示画面)。
2.独立产品展示位(含产品展示台、洽谈椅,2幅写真展示画面)。
3.特装产品展位(已装修、企业将展品放入即可)分为30m2特装展位和15m2特装展位两种。
4.灯箱展示画面。
(二)为方便工作,重庆代表团按惯例统一食宿、统一活动。由市外经贸委统一安排交通、食宿和办理证件、资料。
四、注意事项
(一)参展手续
本次活动会务工作由市外经贸委全球采购促进中心具体负责。请各单位指派专人尽快与市外经贸委全球采购促进中心联系,办理相关手续:1.参加回执;2.付款凭据复印件;3.参加人员名单及照片(1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制作证件);4.展示所用图片(2—3张)和文字(中英文,300字内)。
地 址:重庆市高新区陈家坪帝豪名都27楼
联系人:程绪全、沈庆良、雷中宇、李小红
电 话:89088356、89088336、89088961
传 真:89088136、89088396
(二)参展费用
参展费用包括展位费、会务费和展品运输费,由各参展单位自理,由市外经贸委全球采购促进中心负责按标准统一收取。
(三)展品运输
需运输展品的单位,请直接与重庆代表团组委会委托的运输代理联系,也可自行委托其他运输机构办理。
重庆代表团组委会委托的运输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红
电 话:67868590、67868802
传 真:67868650 市外经贸委
二○○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