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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和《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工作交流会(长春)纪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0-28 生效日期: 2003-10-28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国科发农社字〔2003〕3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
  现将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和《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工作交流会(长春)纪要》印发你们,望在基地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以推动这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OO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的意见
   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自开始建设以来,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各基地省(市、自治区)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经过广大科技人员和产业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基地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了中药现代化发展的良好局面。具体表现在:开发了若干中药新产品;一批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中药生产新技术和新方法得到了推广;较大幅度提高了中药产业的规范化水平;中药研发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有所加强;促进了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和产品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保护,创造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基地建设有效集成了各方面的优势,进一步优化了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软环境,实现了中药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在基地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有力地促进了中药现代化的进程。
   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尽管已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中药现代化的内涵理解不够深,对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把握不够准,个别地方的重视程度不够等。为贯彻落实《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进一步推动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和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的健康、快速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对中药现代化内涵的认识,把握基地建设指导思想
   中药现代化是将传统中药的优势特色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按照国际认可的标准规范进行研究、开发、生产、管理和应用,以适应当代社会发展需求的过程。基地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继承和发扬中医药学理论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进中药现代化发展;要以科技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政策为保障,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优势、知识优势、市场优势和人才优势,为构筑国家中药创新体系,促进中药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中药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做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明确基地建设的任务
   根据《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所确定的战略目标,基地建设的任务主要是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发展、进行能力建设、探索机制模式等,通过建设使基地发挥技术创新的带动作用、产业水平的示范作用、行业发展的服务作用、对外展示的窗口作用。在基地的建设过程中,要重视并认真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一是质量与数量的关系。要立足于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内涵建设为目标,避免低水平重复和简单的数量扩张;二是研究与开发的关系。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要注意研究解决共性关键问题,为中药现代化打好基础;三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要在保持和突出中医药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发展创新;四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明确政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作用,为中药现代化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修订完善基地建设规划
   各基地要从贯彻落实《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适应国家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战略要求出发,在制定地方政府落实《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基地建设的任务,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尽快修订完善各基地的建设规划,报科技部备案。科技部将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根据新修订的建设规划,加强对基地建设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并按照建设目标组织评估验收。

  四、加强基地建设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对基地建设的指导,完善领导(协调)小组的组成,明确牵头部门,建立经常性会议制度,合理组织并注意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政令统一、步调一致、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管理格局。建议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承担基地建设与管理的各项事务。

  五、加强基地运行机制和建设模式的研究探讨
   各基地要围绕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中药产业发展的基地运作模式和高效运行机制。要注意发挥本地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要加强产学研、农工商的有机结合,通过整合目标,有效集成资源,提高创新能力。根据《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的要求,尽快落实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措施,促进中药产业稳步发展。

  六、继续加大对基地建设的投入
   各基地省应加大对基地建设的财政投入,建议设立中药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要加强对现有科技计划的整合,集中财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中药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问题,加大在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标准规范、知识产权和中药资源保护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促进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要鼓励企业加大对研究开发的投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广泛吸引社会资本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七、强化基地间的交流、合作
   建立基地间联席会议制度,各省负责基地建设的机构要明确一名联络员,通畅联络渠道。由科技部协调,轮流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经验,研究合作事项。要强化和积极推进基地间的合作,加强信息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开展联合攻关,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使基地成为中药现代化发展的主力军。

  八、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各基地主管部门和基地建设承担单位应当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中药现代化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地方领导以及产学研单位宣传中药现代化的目的意义、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强有关各方对《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和中药现代化内涵的理解,同时对参与这项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以推动这项工作的深入、顺利发展。

附件2: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工作交流会纪要
(2003年9月23日  长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推进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加速振兴和发展我国民族医药产业,科技部于9月22一23日在长春召开了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工作交流会。科技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等5个部门和吉林四川等9个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以及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宁夏江西等11个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共21个省(市、自治区)科技厅的领导和基地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吉林省政府领导和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厅局领导以及有关地市州政府领导30余人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纲要》精神,全面交流了各省(市、自治区)基地建设进展情况,深入分析了中药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进一步明确了中药现代化的概念内涵和基地建设的目标要求,经过认真的座谈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中药现代化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得到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也得到了各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海内外华人的积极肯定。中药产业既是我国独具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传统产业,也是我国在国际市场中最有可能取得竞争优势的民族产业。推进中药现代化是一项功在民族、利在国家、造福人类、继往开来的伟大事业,加速发展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将能够对我国经济、社会、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发展产生综合带动作用。
   会议认为,21个省(市、自治区)的基地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意志协调推进中药现代化的工作机制和全国上下联动求发展的良好局面;进一步优化了有利于中药产业发展的软环境,实现了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快速发展;初步构建了国家与地方相关联的中药创新平台,增强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强了标准化建设,较大幅度提高了中药产业的规范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中药现代化、国际化的进程,创造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明确了方向,统一了认识,加强了组织领导和协调,形成了各级政府合力推进中药现代化的良好局面
   在基地建设的进程中,有15个省成立了以省政府领导为组长,由省科技厅、计委、经贸委、卫生厅、药监局和中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省级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协调领导小组,并在省科技厅设立了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省级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了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委员会。一些省还专门组建了基地建设管理机构,如吉林省新组建了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办公室,黑龙江省成立了北药办公室等专门机构,固定专人管理这项工作。目前各省(市、自治区)参与中药现代化基地建设工作的地市州县已近200个,建立中药材GAP示范基地310多个,中药产业园区39个,部分地方还成立了各自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形成了各基地省、市、县上下联动的中药现代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体系。
   各基地省为了统一、高效地推进基地建设,大都编制了各自的基地建设发展规划,有17个省(市、自治区)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文件,将现代中药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或新兴、特色产业列入重点加以发展,并分别从财政或科技三项费中设立了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保证了基地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积极推进中药材GAP工作,较大幅度提高了我国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的意识和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推进中药材GAP工作,是各产业基地省和中药材基地省基地建设共同的重点工作。有关各省按GAP要求,选择当地道地品种,建立了不同类型的无公害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园区或生产基地,通过示范引导,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我国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的意识和水平,为提高中药产品质量、进军国际医药市场打下了基础。据长春海关最新统计,2003年第一季度,吉林全省中药材出口231万美元,同比增长52%;宁夏建立起了六盘山区、中部干旱带、黄灌区三个不同类型的中药材规模种植基地,到2002年底,全区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38.45万亩,围栏补植与封育管护基地50.52万亩,初步形成了中药材生产区域化布局,有力地推动了“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通过各省开展GAP基地建设的实践,证明“企业化运作”、“适度规模化的发展”和“规范化的实施”是GAP基地建设、实现中药材“安全、稳定、有效、可控”目标的有效方式和基本途径,也是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如浙江省2001年建立的29742亩GAP基地,种植的元胡等五种中药材因增产一项就产生直接经济效益2388万元;江苏苏北道地中药材生产已发展成为区域性支柱产业,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16.5亿,利税3.5亿。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在促进中药农业形成的同时,也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学研、农工商的结合,提高了农民收入,培训了一批农民,成为解决“三农”问题、扶助贫困地区的一个有效途径。如重庆积极培育中药材种植企业,在40多万亩的种植面积当中有一半由企业经营,全年收获面积8万亩左右,带动了6万多农户增收;黑龙江省编辑出版了北药开发科普丛书《黑龙江省常用中药材的规范化种植技术》10000册,并通过电视台、科技大集和技术培训等方式发放,培训农民达2200余人次;河南封丘县仅金银花种植一项年产值就达2.38亿元,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610元。
   此外,中药材的人工种植在满足中药工业生产对原料的大量需求的同时,缓解了对野生药材的乱采滥挖,挽救了一批珍稀濒危野生物种,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如陕西的中药材资源主要分布在秦巴山区,该区不仅是国家贫困县的连片区,更是京、津、塘饮用水源的涵养地,省里在发展中药产业的同时兼顾农民脱贫、生态保护和科学种植,在品种和地域的选择上以适生和保护生态为主,采用小流域、多区块、层次,分区、分片种植,严格种植界限,取得了经济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良好效果;宁夏结合生态环境建设,在中部干旱带通过沙生药材围栏保护和补植,实现野生资源修复重建和植被快速恢复的统一,在宁南山区通过林药、草药间作,实现退耕还林还草和特色产业培育的统一。
   三、建设了一批具有突出特色和示范意义的产业园区,提高了中药产业的竞争力
   为了统一、高效地推进基地建设,突出各省、市、自治区区域资源的特色,提高企业竞争力,在基地建设中,初步形成了现代中药集约化产业体系,建立了具有示范意义的产业园区,初步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和不同形式的中药产业集聚区,有力地推进了产业的快速发展。四川省专门组建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园”经过四年建设,园区创新、创业环境逐渐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初显,目前已累计引进项目36个,协议投资总额32.2亿元,到位资金23.5亿元,正逐步成为集研究开发、中试孵化、生产销售等功能为一体的高科技产业园区;云南省昆明医药工业园、文山三七产业园、楚雄和大力天然药物产业园等4个医药工业园区建设全面展开,2002年底止,4个园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2亿元,入园企业和研究机构的一批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在园区启动实施;贵州省现已形成了以贵阳为中心的贵阳市高新区医药园区、扎佐、熄烽、六枝、遵义医药工业园区、金阳新区、花溪开发区、龙里医药城等主要医药工业园区,带动了一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现代化制药企业的发展;湖北以武汉医药科技产业园为基地,充分依托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整体优势,采取区中建园的方式,力争尽快形成高水平的产业配套能力和强大的对外凝聚力,进而实现企业集中、品牌集中、技术集中、智力集中,集现代中药研发、孵化、生产、教育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产业园区。
   通过基地建设,各省中药产业得到快速发展。2002年,吉林全省中药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70亿元的阶段水平,比基地建设前1999年的35.7亿元增长了94%。在全省重点监测的11个工业行业中,以中药为主体的医药行业增长速度列第一位,实现产值132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四川全省中药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5%,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4%,中药工业的资产总额和实现利税均占到全省医药工业的60%以上,中药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7.4%。
   四、加强了中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整体提升了全国中药科研能力和水平
   围绕中药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各省不同程度的整合了资源,按GLP、GCP标准组建了一批新的研究开发实体,加大了科技资金的投入,启动了一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开发出了一批创新中药,解决了一批制约中药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技术,构建了从中药标准研究、质量控制到新药开发的省级公共研发平台,提高了中药创新能力和水平。广东省通过政府组织协调,对技术平台、人才队伍、创新基地、技术成果及转化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集成与整合,按先进的规范标准要求建立了“中药GLP中心”、“中药GCP中心”、“中药复方活性物质筛选评价中心”和“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中药创新平台,基本形成了一个市场导向、相互配套的现代中药研究开发体系;山东省整合了中医药大学、中药研究院、省医科院和山东大学等单位的科研力量组建了开放式的中药新药研究GLP中心,整合了有关企业和烟台大学的相关力量组建了中药新药安全质量评价中心,由企业投资建立了中药创新药物中试基地,并正在筹建中医药现代化信息中心;浙江以主产“浙八味”等道地药材而蜚声海内外,通过基地建设,组织科技力量集中攻关,在新品种筛选、病虫害防治、生物农药研制、规范化栽培技术、质量标准和加工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尽管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对中药现代化的概念内涵理解不够深,对基地建设的目标任务把握不够准,个别地方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措施不够得力等。
   面对中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历史机遇和严峻挑战,与会代表深感任重道远。结合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从发展民族产业和在二十一世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会议对国家进一步推进中药现代化工作提出了四条建议。一是从国务院层次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中药现代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二是要确立中药现代化在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将其作为一个重大专项纳入正在制定的《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三是进一步加大对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尽快落实《纲要》中提出的有关中药价格、税收、医保和产业推进政策;四是要设立财政专项,增加国家引导性投入,全面提升中药产业的创新能力。
   会议深入分析了中药现代化发展和中药产业基地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对采取积极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共同推进中药现代化的进程形成了共识,达到了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问题、商讨对策的会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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