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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工作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09 生效日期: 2005-07-09
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淮府[2005]71号
为了全面查清淮南市市辖区土地的权属、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加强土地登记管理,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决定,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辖区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工作以街坊为单位,街坊所在的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大力支持,积极配合。
  二、本次地籍调查与测量的时间为: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底。
  三、土地权利人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确定指界人;
  2.填写地籍调查有关表格;
  3.提供下列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的复印件:
  (1)土地使用证;
  (2)征用、划拨、出让土地的批文、批复及附图;
  (3)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4)能够证明土地权属合法来源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需提交使用该宗土地的协议等资料。
  四、指界人应按时参加现场指界,核实调查成果并签字盖章,配合调查员做好界址标志设置、界址边长的测量工作。
  五、调查员应当佩带统一的标识,持证上岗。
  六、本次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各街坊进行地籍更新调查与测量工作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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