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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和希腊第九届经贸混委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07 生效日期: 2005-11-07
发布部门: 商务部欧洲司
发布文号:

中国-希腊第九届经贸混委会(副部级)将于2005年11月29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双方将全面总结上次会议(2003年)以来中希经贸合作的情况,研究继续扩大合作的举措,探讨未来合作的发展方向。
  中希经贸混委会系中希两国在经贸领域一项重要的双边磋商机制,为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切实解决中国企业在对希经贸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健康发展,敬请各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将近年来在对希开展贸易、投资、承包劳务等领域的经贸合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有关合作要求和建议于11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呈报商务部(欧洲司)。我部将对有关问题整理后视情在混委会上与希方进行磋商和交涉。
  联系人:代俊鹏、朱剑逸
  电话:65198610、65198644
  传真:65198902
  电子邮件:daijunpeng@mofcom.gov.cn
       euro5@mofcom.gov.cn

商务部欧洲司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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