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专字[2004]48号
各有关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局(处、办)、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制定的《安徽省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制定的《安徽省专利申请资助审批规程》,为了进一步落实做好,今年度、全省专利申请费资助的工作,现通知各市有关单位做好今年度本市的专利资助申请材料上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市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填写今年度《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明细表》,并按《安徽省专利申请费用资助资金审批规程》的规定,将专利申请费用资助资金的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一并于11月10日前报我局。
2.今年度的专利资助资金,将按各市的实际申请情况发放。同时,结合去年资助资金发放的情况,以及去年各市的实际申请的情况,作统筹安排,即去年专利资助资金发放不足的市,我局在今年度补齐。去年专利资助资金发放多出的市,在今年度的资金中予以扣除。
各市要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今年度的专利资助资金申请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专利资助资金的作用,提高广大发明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使我省的专利申请量更上一新台阶。
安徽省专利管理局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