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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暨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启动仪式”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24 生效日期: 2005-10-24
发布部门: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推进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正式启动长三角区域(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试点,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研讨会暨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启动仪式”,会议由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主办,由江苏省建设厅、建管局、南京市建委协办,由南京市建工局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11月9日报到;11月10日和11月11日上午正式会议;11月11日下午组织参观“十运会”场馆。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国际会议中心丽景楼 南京市中山陵四方城2号 电话:025-84430888 传真:025-84439255。

  三、参加人员:全国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分管处长1名;环渤海区域6个城市(北京天津、济南、青岛、沈阳、大连)建委(局)分管处长1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各地级以上城市建设局(委)分管局长(主任)1名;长三角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全体成员;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专家,交通食宿费用处理。

  四、会议内容:
  ◆ 交流发言:(1)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上海市建委、江苏省建设厅、浙江省建设厅、南京市政府等有关部门领导讲话;(2)长三角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启动仪式;(3)长三角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标准起草、信息平台、法规起草)分别介绍工作情况;(4)部分省介绍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5)部分城市现场演示信用管理平台应用情况并介绍相关经验;(6)信用研究评估机构有关专家介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 分组座谈:(1)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分管处长座谈会;(2)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各地级以上城市建设局(委)分管局长(主任)座谈会。研讨内容:①长三角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小组提交的信用标准、信息平台和法规建设工作方案;②如何推进全国建筑市场实现信用信息的实时共享;③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④运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加强建筑市场综合监管。

  五、会务联系:建设部市场司招投标监管处副处长:全河 电话:(010)58933262 传真:58933919;江苏省建设厅建管处处长:王如三 电话:(025)86632068 传真:86633694;具体人员名单请于2005年11月1日前发南京市建工局建管处,联系人:颜江 电话:(025)84632224 传真:84607811 手机:13605191500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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