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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厅关于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06 生效日期: 2006-01-06
发布部门: 甘肃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甘建人[2006]7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甘机编办通字(2005)59号)文件批准,成立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事业性质,县级建制,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县级领导职数3名。同时撤销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站、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现就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全省有关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和建设行业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城市桥隧、道路、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公交、园林及风景名胜区等。下同)的安全生产运行监督管理的政策和法规
  (二)在省建设厅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检查,参与非施工类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检查;
  (三)受省建设厅委托,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审核报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省列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和省级各类示范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五)配合省建设厅有关处室依法对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的安全生产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对其机构的安全生产运行制度进行备案管理,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六)牵头并会同省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生产运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受理建设工程在质量保修期范围内的质量投诉;
  (八)负责对全省各市、州建设安全与质量监督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考核和业务指导,并对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备案管理;
  (九)负责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
  (十)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检测员、见证取样员等的考核、培训工作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依法对上述职责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承办省建设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工程安全监管部、市政安全监管部、工程质量监管部、执法监督部。各部门职责是: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局属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和内部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人事、劳动工资、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综合治理、来信来访、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局文件起草、公文流转、公章、档案、打印等管理工作;
  4、负责对外接待和局各类会议安排,以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的对应工作;
  5、负责对全省各级建设安全与质量监督机构的考核管理及业务指导, 并会同本局有关部负责对全省相关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6、负责组织《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刊物的编订工作以及 “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
  7、负责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有关行为的公示工作。
  (二)工程安全监管部
  1、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拟定相关管理文件;
  2、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审核报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省建设行业重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4、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及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全省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工作,指导 “三优一文明”、“标准化工地”等评选工作;
  5、组织全省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市政安全监管部
  1、配合省建设厅有关处室依法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生产和运行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2、负责对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生产运行制度进行备案管理,并对生产、运行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牵头并会同省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生产运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及运行的法规、政策制订及监督管理;
  5、配合省建设厅有关处室依法进行城市公交、桥隧、给水、燃气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维护和启动组织工作。
  (四)工程质量监管部
  1、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拟定相关管理文件;
  2、组织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有关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3、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4、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核报批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
  5、参与指导 “飞天奖”、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
  6、负责省列重大建设工程和省级各类示范工程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
  (五)执法监督部
  1、负责组织全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2、负责对全省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违反安全和质量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行为的调查核实和执法监督,并负责实施安全和质量不良行为的记录、管理工作;
  3、负责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投诉、纠纷仲裁、信访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对各市、州及专业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有关投诉的处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受理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的行政复议
甘肃省建设厅
二○○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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