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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省(区、市)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1-22 生效日期: 2002-11-22
发布部门: 公安部交通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稳步推进
  从去年年底以来,“两部一办”已分两批公布了12个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省(区、市)名单。今年上半年“两部一办”又会同国家林业局和建设部,先后对10多个省(区、市)进行了明察暗访,从实地检查和群众反映的情况看,各地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没有放松。已经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地区,普遍开展了回头看,做到了思想不松、力度不减。不少省(区、市)的党政领导同志不仅亲自听汇报、批案件,还带队上路检查。一些地方针对公路“三乱”反弹性强的特点,强化监督机制,有的在收费站公布了公路“三乱”监督电话;有的在公路上设置醒目标牌,向社会作出此段公路无“三乱”的承诺;还有的在司机中聘请监督员,定期到运输企业听取意见。今年“五一”和“十一”期间,不少地区针对车流量大的路段,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大检查,对个别公路“三乱”问题,从快从严进行了查处,使治理成果得到了巩固.在前两批检查验收工作中没有进入名单的省(区、市),进一步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治理公路“三乱”的文件,不断提高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视存在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在治理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河北江西湖北陕西新疆等5省(区),已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依据“两部一办”关于《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实施方案及量化考核评比标准》,“两部一办”会同国家林业局、建设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河北江西湖北陕西新疆等地进行了以暗访为主的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这5个省(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主要特点是,将治理公路“三乱”作为优化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突出重点,锲而不舍地开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河北湖北陕西由于地理位置和公路发展状况等原因,治理公路“三乱”的任务比较繁重,但三个省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动员部署,带队明察暗访,批办典型案件;层层建立责任制,逐级狠抓落实;对发现的公路“三乱”问题能够快查快办,不护短,不手软。河北省撤消了不符合规定的7个检查站,对发现的公路“三乱”问题查处率达100%,并召开了全省治理公路“三乱”现场会,公开处理3起公路“三乱”案件,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湖北省撤消了15个公路收费站和69个治安临时检查站。陕西省对全省公路执法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对收费站点进行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江西省在保持压力,不开口子上下功夫,从省到乡镇,层层把治理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个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紧密结合,撤消了到期的站卡,确保了公路网的畅通。
  根据以上情况,经“两部一办”和国家林业局、建设部研究确定,河北江西湖北陕西新疆等5省(区),符合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考核标准,已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现予以公布.

  三、今后一段时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要求
  自1995年在全国集中治理公路“三乱”以来,经过全国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治理工作逐年深入,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公路上特别是国、省道上的“三乱”现象明显减少,多家违规上路的情况基本得到解决,上路执收执罚部门和人员的行为得到了规范,基本保证了公路的畅通。公路“三乱”现象已从普遍转为个别,从集中转为分散,从公开转为隐蔽。但由于引发公路“三乱”的深层次问题并没有解决,治理工作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近一段时间,反映公路“三乱”问题的群众来信有较大辐度上升,问题主要有: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车辆收费放行,以罚代纠,重复罚款、收费;一些允许上路设站、收费的部门出现了内部多家上路以及少数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个别地方还存在烟草、工商等部门违规上路查车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为抓好今后一段时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站在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继续提高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局部和全局、部门和整体的关系,自觉纠正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为和做法,各治理公路“三乱”的相关部门,要树立坚持不懈,一抓到底的思想和决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深化治理上下大功夫,把公路“三乱”现象遏制在最低限度.
  (二)针对公路“三乱”反弹性强的特点,牢固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引发公路“三乱”的深层次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因此虽经多年治理但基础仍然脆弱,反弹的可能性随时存在。目前,我们采取分批公布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地区名单,目的在于巩固成果,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上了名单的地区决不能有一劳永逸的思想和任何麻痹松懈情绪。能不能巩固成果,保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并始终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是对这些省(区、市)的长期考验.这些地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保持治理工作力度,确保不出现公路“三乱”反弹。没有上名单的地区要看到差距与不足,加倍努力,争取早日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三)交通、公安、林业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从自身抓起,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严格规范上路人员的执收执罚行为,当前重点要抓好已有制度和规定的落实,认真纠正内部“多家上路”、超范围执法和执法不规范以及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各级政府纠风办要继续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将治理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的公路“三乱”问题。治理工作仅有部署没有监督检查,就会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掌握治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对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不出现公路“三乱”问题。对不听招呼,继续搞公路“三乱”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同时,注重探索源头治理的方法,要结合治理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尽快总结探索出依法治乱的好方法。
  (五)治理工作坚持“挂牌”、“摘牌”一起抓,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省(区、市)名单不搞“终身制”。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这段时间是公路运输的高峰时期,也是公路“三乱”现象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在此期间,能否巩固和深化已有的治理成果,给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是对各地、各部门治理工作的一次严峻考验。各地区、各部门要克服厌战和自满情绪,对治理工作再进行回头看,使反复抓、抓反复落实到行动中,对辖区内出现的严重公路“三乱”问题,不仅要严肃处理,还要摘掉发生问题的市、县所有公路基本无 “三乱”的牌子。“两部一办”将会同国家林业局、建设部,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地区和路段,进行重点监控,开展经常化检查,对于反弹严重的地区,坚决摘掉该地区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牌子,责成其限期整改,并向全国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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