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水利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13 生效日期: 2005-10-13
发布部门: 水利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印发〈水利科技发展规划(2001-2010)〉的通知》(水国科[2002]108号)和《关于印发〈水利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国科[2003]387号),经部领导同意,决定于近期组建若干个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领域
  拟围绕水文水资源、水资源与水生态、水工新材料、工程安全与病害防治、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组建工程中心。

  二、申报方式
  具备申请建设工程中心基本条件的单位,请填写《水利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并附《水利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三、注意事项
  1、工程中心的建设将按照竞争择优、宁缺勿滥的原则,避免重复设置,突出特色学科。
  2、本次组建工作拟面向社会,主要依托部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转制科研机构组建。
  3、每个单位申报的工程中心不超过2个,请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衡量,严格把关,不要盲目申报。
  4、报送的项目申请书和实施方案书面材料(各一式20份),需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
  5、申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10月31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报告将不予受理。
  6、申报工作结束后,部将组织有关司局和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重点审查工程中心研究开发方向与内容、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试验条件、人才队伍状况、开放程度、运行管理机制以及依托单位和业务司局的支持等。评审以现场考察、汇报演示和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7、本通知同时在水利部政府网和中国水利国际合作与科技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mwr.gov.cn和http://www.chinawater.net.cn)。

  四、联系方式
  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政编码:100053
  联 系 人:曾向辉 吴宏伟
  联系电话:010-63202690 63202828
  传  真:010-63202824
  电子邮件:xhzeng@mwr.gov.cn hwwu@mwr.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水利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书
中 心 名 称:
领 域 分 类:
依托单位(公章):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传     真:
填 报 时 间:
主管部门(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二OO五年制
项目摘要(1500字以内)
  一、组建工程中心的背景及意义
1、必要性(中心所处技术领域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意义);
2、可行性(本技术领域组建中心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等);
3、预期经济效益及对本技术领域进步的带动作用。
  二、国内外发展趋势及国内需求分析
(说明: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国内外之间的差距;知识产权状况;技术市场需求分析;国内同行单位的技术水平及实力比较等)  ①技术发展趋势;②国外情况;③国内情况及与国外的差距:④相关知识产权情况;⑤市场需求及效益分析。
  三、依托单位技术优势和现有基础条件
1、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包括科研带头人情况);
2、相关机构设置;
3、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基础设施和设备等;
4、相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情况及效益;
5、科研成果、专利发明及获奖;
6、与其他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情况;
7、国家、部门、省市地方的具体支持方式等外部环境状况等。
  四、工程中心组建内容概述
1、工程中心总体目标和任务;
2、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向;
3、开放服务主要范围(承接委托的工程化开发任务;成果推广;合作研究;人员培训与咨询服务;国际合作等);
4、管理运行机制;
5、在行业科技进步中的带头作用;
6、经费预算(经费来源及使用)。
  五、工程中心负责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业特长 职称 职务 工 作 单 位
主任
副主任
工程中心负责人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简介
  六、依托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1、依托单位意见对工程中心组建相关的组织条件及后勤保障的保证与经费支持等。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2、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七、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组长(签章):     年  月  日
注:依托单位为部直属单位的不填写主管部门意见;七、八两表申请单位不填写。
  八、水利部批复意见
1、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2、专业司局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3、人事劳动教育司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水利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报时间:
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二OO五年制
  一、组建背景与意义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1、工程中心总体目标和任务;
2、基本思路;
3、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方向;
4、开放服务主要范围(承接委托的工程化开发任务;成果推广;合作研究;人员培训与咨询服务;国际合作等)。
  三、总体设计和布局
1、工程中心的基本结构;职责和任务;相互关系及其与依托单位的关系;
2、管理运行机制;
3、人员配备
固定人员 流动人员(客座)
合计 高级 中级 初级 合计 高级 中级 初级
工程技术研究人员
工程技术设计人员
管理人员
技术工人
合 计
4、工程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工 作 单 位
组长
成员
5、工程中心负责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专业特长 职称 职务 工 作 单 位
主任
副主任
工程中心负责人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简介
  四、经费预算(经费来源及使用)
  五、工程中心建设计划进度
1、进度安排;
2、实施进度表;
3、建设期的项目管理。
  六、工程中心建成后的预期成果
1、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
2、培训人员及开放服务;
3、内部运行管理、经济效益及自我发展能力;
4、技术成果对行业技术发展的影响和在行业科技进步的带头作用。
注:填报单位应按《建设实施方案》中各栏目要求填写,一般不应留有空缺栏目。要求采用A4规格打印,必要时可加附页说明或另附文字资料。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