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渝府[2005]73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巫山长江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点和渝巴路S103巫山境内调整收费站间距的请示》(渝交委文(2005)9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巫山长江公路大桥北桥头200米处设置巫山长江公路大桥收费站。
二、同意将省道103线渝巴路巫山县月亮淌至刘家垭段公路上的巫山收费站向骡坪收费站方向移动,设置在柳家淌处,更名为柳家淌收费站。调整后,渝巴路巫山县月亮淌至刘家垭段公路的3个收费站分别为:月亮淌收费站、柳家淌收费站、骡坪收费站。
二00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