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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中德经济合作联委会第12次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10 生效日期: 2005-10-10
发布部门: 商务部欧洲司
发布文号:

中德经济合作联委会(正部级)第12次会议将于今年11月11日在德国柏林举行。届时,双方将全面总结上次会议(2002年)以来中德经贸合作的情况,研究继续扩大合作的举措,探讨未来合作的发展方向。
  经济合作联委会系中德两国在经贸领域一项重要的双边磋商机制,为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切实解决中国企业在对德经贸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健康发展,敬请各有关部门、地方和企业将近年来在对德开展贸易、投资、技术引进等领域的经贸合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有关合作要求和建议于10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呈报商务部(欧洲司)。我部将对有关问题整理后视情在联委会上与德方进行磋商和交涉。
  联系人:卓 然 姚 瑶
  电 话:010-65198636,65198608
  传 真:010-65198697,65198902
  电子邮件:euro6@mofcom.gov.cn;yaoyao@mofcom.gov.cn

商务部欧洲司
二00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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