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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我局决定2004年9月上旬在北京召开“全国依法治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总结和交流全国依法治林工作经验,表彰全国林业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厅(局)长,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局长,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各集团公司、新疆建设兵团林业局政策法制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先进个人代表各1人;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国家林业局各司局、京内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时间和地点
会议日期:2004年9月8日至9日(厅局负责同志、先进代表个人参会日期为8日全天至9日上午。政策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9日下午继续开会)。
报到日期:2004年9月7日。
开会及报到地点:北京国林宾馆(原林业部招待所)。
四、几点要求
(一)黑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局)和四川省先进集体代表、江西省林业厅先进个人代表的典型发言材料(不超过3000字),请于8月25日前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发到我局政策法规司。
(二)请与会人员填好《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务必于8月31日前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发到我局政策法规司。由于条件限制,请勿超员。
联系人:周金锋、曹祖涛
联系电话:010—84238608,84238604(传真),13366106750
电子邮件:gjlyj@126.com
北京国林宾馆联系人:王力今
联系电话:010-64213916,64213403(传真),13911384359010-64298800(总机)
国家林业局
二○○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