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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召开全国依法治林工作会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19 生效日期: 2004-08-19
发布部门: 国家林业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我局决定2004年9月上旬在北京召开“全国依法治林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总结和交流全国依法治林工作经验,表彰全国林业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厅(局)长,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总经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局长,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各集团公司新疆建设兵团林业局政策法制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先进个人代表各1人;国家林业局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国家林业局各司局、京内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时间和地点
   会议日期:2004年9月8日至9日(厅局负责同志、先进代表个人参会日期为8日全天至9日上午。政策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9日下午继续开会)。
   报到日期:2004年9月7日。
   开会及报到地点:北京国林宾馆(原林业部招待所)。
  四、几点要求
   (一)黑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局)和四川省先进集体代表、江西省林业厅先进个人代表的典型发言材料(不超过3000字),请于8月25日前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发到我局政策法规司。
   (二)请与会人员填好《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务必于8月31日前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发到我局政策法规司。由于条件限制,请勿超员。
   联系人:周金锋、曹祖涛
   联系电话:010—84238608,84238604(传真),13366106750
   电子邮件:gjlyj@126.com
   北京国林宾馆联系人:王力今
   联系电话:010-64213916,64213403(传真),13911384359010-64298800(总机)
  国家林业局
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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