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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中央新闻单位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典型报道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30 生效日期: 2005-09-30
发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中央宣传部日前对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作了部署,要求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等新闻单位,开辟“珍惜土地”专栏,于10月中上旬对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中宣部确定了5个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典型。宣传报道的具体安排是:
  1、10月6号报道:河北省唐山市坚持房改地改一起改,企改地改一起改,改出一片新天地。

  2、10月7号报道:山东省临沂市按照“城市用地促集约,农村用地抓节约”的思路,扎实开展旧城旧村改造,走出一条节地挖潜的新路子。

  3、10月8日报道:江苏省无锡市积极实施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建造多层标准厂房向高空要地。

  4、10月9号报道:浙江省义乌市围绕“保护、保障、挖潜、维稳、固本”总体要求,强化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盘活存量。

  5、10月10号报道:福建省福州市创造出“飞地工业”模式,促进了工业土地的集中和集约利用。
  以上时间安排均为新华社播发通稿及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联播”节目播出时间,各报次日在重要版面刊出。
  “珍惜土地”专栏开到10月14日,10月10日以后报道内容由各新闻单位自行采访决定。
  请各单位组织好收阅、收看中央新闻单位的报道,学习、借鉴这些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积极推进整个国土资源工作。同时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支持新闻单位的采访报道工作。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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