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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皮肤粘膜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值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1 生效日期: 2003-08-01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法监发[2003]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对皮肤粘膜消毒剂的安全性监管,经论证,现对皮肤、粘膜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值规定如下:   一、 皮肤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浓度(W/V):
  葡萄糖酸氯己定或醋酸氯己定为4.50%
  2,4,4’- 三氯-2’-羟基二苯醚为2.00%
  苯扎溴铵或苯扎氯铵为0.50%
  戊二醛为0.10%
  二、 粘膜消毒剂中部分成分限量浓度(W/V):
  葡萄糖酸氯己定或醋酸氯己定为0.50%
  2,4,4’- 三氯-2’-羟基二苯醚为0.35%
  苯扎溴铵或苯扎氯铵为0.20%
  戊二醛为0.10%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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