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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型农村致富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7 生效日期: 2003-08-07
发布部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皖农科函[2003]268号
各市农委:
  为鼓励省级农村致富带头人创办、领办、合办各类农业企业,充分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农村致富带头人自我发展和带动乡邻致富的双赢,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创办、领办、合办各类农业企业的2002年省级农村百佳致富带头人进行再扶持。现就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所推荐的对象必须是2002年省评选的农村百佳致富带头人,在当选后(2002年5月)创办、领办、合办企业的企业型致富带头人,并且企业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辐射能力强,带动农民致富成效明显。
  二、推荐要求
  1、名额分配。六安、巢湖、阜阳市各推荐2名,其余市分别推荐1名。
  2、推荐程序。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02年省农村百佳致富带头人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认真听取周边乡邻和乡、村干部的意见,并将推荐人的情况在所在乡、村进行公示一周。
  3、推荐材料。
  ①填写“企业型农村致富带头人推荐表”(见附件);
  ②3000字的主要事迹材料,内容为:
  (1)经营发展、效益、科技应用、带动农民致富形式及成效、领办行业协会、发展公益事业及受县以上表彰和参政议政情况(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用2001年与目前情况对比;
  (2)市、县、乡对其扶持的做法与措施。推荐表和材料一式三份,并附软盘(Word格式);
  ③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一并于8月15日前报送省农委科教处。联系电话:0551-2656995,联系人:徐国余
附件:安徽省企业型农村致富带头人推荐(略)
二○○三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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